Aar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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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注册于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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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名思义嘛,互助保险就是由一些具有共同要求和面临同样风险的人自愿组织起来,是预交风险损失补偿分摊金的一种保险形式根据保监会《相互保险组织监管试行办法》的定义,相互保险是指,具有同质风险保障需求的单位或个人,通过订立合同成为会员,并缴纳保费形成互助基金,由该基金对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所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或者当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或者达到合同约定的年龄、期限等条件时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的保险活动。而互助保险、众保模式都由此衍生,特征一致。优点也很明显,互助保险管理人员少,资产轻,而且互助会员是自愿加入互助计划,最大程度地减少了市场营销费用和公司运营成本~

其实这是一个必然的结局,因为这种双标信用卡,本来就是一个有中国特色的产品...所谓双标卡,就是在一张卡上有两个发卡机构的标志,例如,银联+VISA、银联+MasterCard,或者银联+JCB,持卡人在消费时,可以选择卡片上签发机构的网络或终端但是按国际惯例,一张卡只能归属于一个银行卡组织,并由该卡组织负责转接清算,以前我大天朝是不开放清算业务的所以就有银联这种坐在家里拿钱的畸形组织存在...然而随着和世界接轨,被要求露出越来越多的肥肉部分(为什么有种鸦片战争的即视感,其实是无论外国资本还是本国权贵都是要吃我们的肉唉),比如这个银行卡转接清算市场开放后,就必须面临双标卡的权益归属存问题,所以逐渐取消双标卡也是势在必行啦当年银联借境外卡组织发展自己,境外卡借银联吞噬中国市场,双方都是有利可图的~但是第三方支付这个让银行和银联都恨死了的存在发展的太过疯狂,直接导致了银联腹背受敌,这种天上掉馅饼的生活不在了(要知道刷卡消费,商家要付给银联多少钱唉,现在的餐馆巴不得你使用支付宝/微信支付呢)...所以你懂得...结局就是如果银联还想躺着吃脖子上的大饼,那么对外就是和境外卡组织划清界限,对内就是尽量遏制第三方支付的发展...

其实...汇率对股市是没有太大影响的,现在全球非美货币都在贬值,但是股市大涨的国家的有的是,比如日本;也有的国家在暴跌,比如俄罗斯...只不过是某些因素导致了汇率和股市恰巧同步吧,不过也有的时候是国家为了救市采取了一些货币政策导致的如果汇率往上,股市也往上,那就标志着大量的热钱流入,早晚会发生流出到别的地方的时候,那么汇率和股市很容易一起向下....嘛,人民币贬值这个事不好说未来到底向哪个方向发展,也是要看全球经济发展滴~

想要组成一个家庭,有自己的宝宝,养一只猫....银子...已经有车有房有工作,感觉每个月能攒下5000块钱的话应该没问题~

非存款类房贷组织,从名字上判断就是除了银行之外的所有放贷机构都算吧,目前来看基本上是三大类第一类:非银行金融机构放贷组织。比如消费金融公司、汽车金融公司等等。这类放贷组织血统纯正,持有银监会颁发的金融牌照。截止2014年底,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超过20家,贷款余额分别为3204亿元、209亿元。第二类:非金融机构放贷组织。比如小额贷款公司、典当行等等。这类放贷组织是经营贷款业务的普通公司,依法注册成立,有些持有地方政府颁发的牌照。截至2014年底,全国小贷公司总数近9000家,遍布各大县城及主要乡镇,贷款余额近1万亿。第三类:其他社会放贷组织。这里也有很多形式,有从事民间借贷的各种投资公司、担保公司、咨询公司等,有农民资金互助社等非法人型放贷组织。此外,还有不少企业或个人在事实上从事民间借贷活动,他们资金来源以自有资金为主。根据之前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感觉基本是以民间借贷为核心,对于采取的《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网络支付手段也一并进行了规定,这次的《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征求意见稿)就是试图全方位构建适用于民间借贷的法律法规体系了

《互联网金融协会网络借贷(P2P)平台信息披露指引(征求意见稿)》这个目前有广东,上海和江苏省出台了指引中要求网贷平台公布季报、半年报和年报,以及P2P平台对逾期率、坏账率的计算方法,并且指引规定当项目出现逾期时,需立即在平台官网发布公告;应于每季度结束10日内,披露截至该季度末逾期90天以上的贷款总额,及其占贷款余额的比重至于法律效力嘛,其实在我国这种政府性指引也就是和规定没啥差别了~

这个就是照抄美帝...然而美帝的股市没有涨跌幅限制,熔断机制是只有遇到危机时候才强迫开启的...所谓的5%和7%是指触发5%熔断阈值时,暂停交易30分钟,熔断结束时进行集合竞价,之后继续当日交易;14:30及之后触发5%熔断阈值,以及全天任何时段触发7%熔断阈值的,暂停交易至收市。然而放在中国那就是不伦不类,你想啊本来单日个股交易额度已经有10%的涨跌幅限制了,现在再来一个7%限制不就是多次一举么...要不然就取消涨跌幅限制,开熔断呗,说白了不就是把涨跌幅降低为7%!

互联网金融已经分为三大阵营:支付、P2P和众筹。从行政管理方向上来看,支付归央行管、P2P归银监会管、众筹归证券会管。从这一点我们可以清晰地看出:p2p玩的是债权,众筹玩的是股权。现在市场最易混淆的就是假股真债,推出项目,加上回购条款,玩命强调预期年化收益率,虽然是以股权众筹的名义推出,但归根结底还是个债权。普通投资者得到承诺,同时还能搏个高收益的好事,这个概率实在是太低了。事实上,众筹对应的是股权,未来的收益具有不确定性,特征是高风险与高收益;而P2P对应的是债权,给投资者固定收益,风险与收益应低于股权投资。

PPP模式即PublicPrivatePartnership的字母缩写,是指政府与私人组织之间,是为了提供某种公共物品和服务,以特许权协议为基础,彼此之间形成一种伙伴式的合作关系,并通过签署合同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合作的顺利完成,最终使合作各方达到比预期单独行动更为有利的结果。公私合营模式(PPP),以其政府参与全过程经营的特点受到国内外广泛关注。PPP模式将部分政府责任以特许经营权方式转移给社会主体(企业),政府与社会主体建立起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全程合作的共同体关系,政府的财政负担减轻,社会主体的投资风险减小。PPP模式比较适用于公益性较强的废弃物处理或其中的某一环节,如有害废弃物处理和生活垃圾的焚烧处理与填埋处置环节。

主要是现在实体经济太差了,企业的借贷需求萎缩,扩大再生产的积极性也不高...反正多方面的因素导致目前整个网贷行业出现资金站岗、资产端项目难找的现象仍将持续。事实上,由于宽松的货币环境加上经济尚未企稳回升导致的投资意向不强,资金站岗的现象不仅出现在网贷行业,诸如银行理财、资产管理等领域也出现难以找到优质项目的情况。所以就要转向一些传统的项目了,比如陆金所之类的很多平台都开始卖理财,代销基金神马的...不是为了更赚钱,只不过是想挺过去吧

商业银行就是脑子快唉...我是招行万年粉,何时转黑还不知道

就泛亚这个事,说真的光看新闻报道就不知道多少次了,我个人感觉至少得有个好几年了至今都没有说法,不知道这次他们会不会成功....

银行托管和第三方资金托管没有太大的本质上的区别,只不过银行托管可能给人的感觉会比较的靠谱,毕竟生下来就是做这个的,而且是国家的,有一定的威慑力和增信的作用,再说现在银行说的存管,不是托管,实际上在资金监管上的实际作用不大,只是提高了P2P的门槛,增加了跑路的成本,没之前那么容易和简单而已其实感觉银行也并不想接这个活,但是上面发话下来了,必须要上...大概银行也怕将来出了问题,平台跑路把自己牵扯进去,真没人赔付的话估计要叫银行来兜这个事第三方更不提了本身就只是个支付通道,没有任何安全性保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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