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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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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会没有...这个简直最最最最最常见了好吗!中国大妈买黄金谁不知道?科普下,来自度娘:贵金属交易指投资人在对贵金属市场看好的情况下,低买高卖赚取差价的过程。也可以是在不看好经济前景的情况下所采取的一种避险手段,以实现资产的保值增值。由于世界上的贵金属储量是一定的,所以贵金属可以作为一种保值的工具。因此贵金属有很好的避险功能,可以用来对抗通货膨胀;同时黄金世界通行,在市场上很难被操控,不易造成崩盘的现象;更没有折旧的问题,一周五天可以进行24小时交易,让投资者有更多的投资机会。贵金属交易的优点市场没有庄家任何地区性的股票市场,都有可能被人操纵;但是贵金属市场却不会出现这种情况,因为贵金属市场属于全球性的投资市场,现实中还没有哪一个财团或国家具有操控金市的实力。正因为贵金属市场是一个透明的有效市场,所以贵金属投资者也就获得了很大的投资保障。投资理财没有包赚的,贵金属交易也一样,类似股票一样。所以黄金交易的理财基础知识还是需要的,而且也不是外汇黄金公司都可以选择,不是所有的投资都可以盈利。所以说是入门非常重要。世界上最好的抵押品种由于贵金属是一种国际公认的物品,根本不愁买家承接,所以一般的银行、典当行都会给予黄金90%以上的短期贷款,而住房抵押贷款额,最高不超过房产评估价值的70%。产权转移的便利资金转让,没有任何登记制度的阻碍,而诸如住宅、股票的转让,都要办理过户手续。假如你打算将一栋住宅和一块黄金送给自己的子女时,您会发现,将黄金转移很方便,让子女搬走就可以了,但是住宅就要费尽得多。由此看来,这些资产的流动性都没有黄金这么优越。然而贵金属的价格都是比较丧病的,能做得起贵金属投资的人本金至少要很大,所以门槛就比较高,不想P2P、基金等理财小额就可以投更重要是的世界经济对贵金属交易的影响是非常非常大的,在下行阶段赔钱的数目也是巨大的,像是泛亚这种明显就是因为最近贵金属行情谷底导致的....

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具体流程是:1发起人认购股份(发起认购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2制作招股说明书3与相关具有资质的机构签订股份承销协议和代收股款协议4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递交募集股份申请5公开募股6召开创立大会7申请设立登记。值得注意的是,从1995年开始,由于证监会的有关文件规定股份公司必须在成立后经过一年辅导期方可公开发行股票,因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时的募集设立(包括定向募集设立)实际上已无法施行。虽然股权众筹与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共同点都是由发起人认购股份后,其余向社会公开募集,但股权众筹融资额和投资者认购二者规模均比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要小,而且股权众筹与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还有两点不同,一是募集设立股份有限公司需要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部门审批;二是必须制作招股说明书。另外,股权众筹项目对创业者的要求比较高,因此大都采取有限合伙类型,因此对企业组织形式上的要求上也有较大区别。

现在很多投资人会把某些地区视为雷区,只要是雷区内的平台一律不投,这固然有一定的道理,但也要客观分析其本质。因为区域性因素是必然存在,一个地区整体经济局势不好可能会导致各种各样的问题发生,而且企业间经常会有联保或一定的关联性,可能平台的借款人是优质借款人,可是他所联保的企业是否优质就无法确定了。所以在所谓的雷区经营平台尽量不要去做信用贷款和担保贷款,抵押贷款中也要精心挑选,毕竟车抵、房抵都是有很多风险的,有时候是想认真做好一个平台,在恶劣的环境下也终将饮恨。平台老板在哪里开的平台的平台现在应该也有很多人关注了,毕竟一旦到了外地,自身很多优势就不存在了。可为什么还有那么多人在外地开设平台呢?里面有两种逻辑,从善意的角度理解是自身所在地区收到各种限制不适合从事网贷,这个限制包括但不限于:地区经济环境,地区人文环境、习俗,当地人才水平等等;当然了,也有些人是故意在经济环境较好的地方进行诈骗。例如山东地区民风淳朴,但是部分地区经济不发达,民间有融资借贷需求,而且利率也相对较高,所以曾经有很长一段时间山东平台都是高息+安全的代表,但是这个名声出来以后有很多其他地区的人去山东开设平台进行诈骗,给投资人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也给山东这个区域泼了不少脏水。不过这样操作的人确实很有欺骗性,平台上公示的资料完全可以随便买个身份证或者在当地找个人来当法人,网上很难查了...

网贷平台试图通过第三方合作机构转嫁风险,仅仅提供营销宣传募集资金的方式,并不安全可靠。下面简要分析理由如下:1.无论是担保公司还是小贷公司,为什么要把自己的业务通过网贷平台来发布?就目前笔者能想到最合理的理由就是合作机构有非常好的借贷业务,网贷平台有非常好的募资能力,而且双方都能严格的做好本职的工作,尤其是合作机构能做好借款项目端的风险审查及风险控制能力,也许网贷平台的发展能获得美好的开局。可是事实真的如此吗?笔者真的不敢苟同。主要有如下考虑:一、有些网贷平台的合作机构本身就是网贷平台的关联公司,因此难以避免关联交易、项目自融的风险。本质上自己对自己担保,风险可想而知。二、如果投资者仔细查一下其实细心的投资者也许能够发现,很多融资性担保公司除了担保商业银行业务的同时,会和很多网贷平台建立合作,会相继把同一个融资项目推荐给不同的网贷平台,放大该项目的融资金额,放大项目风险,一旦借款项目发生风险,结果可想而知。2.网贷平台如何识别第三方合作机构的风险,将成为该业务模式下网贷平台是否安全的关键。一、大家都知道要评估一家担保公司的担保能力,需要相当专业的风险审查能力,不仅要直接深入的做好尽职调查,了解担保公司的业务情况,还要进行专业的分析计算评估核定担保公司的担保额度,这是一项非常复杂的风险控制能力,相信当前绝大多数的网贷平台目前还不具备这个能力。二、目前无论担保公司还是小贷公司相对绝大多数于网贷平台都高大上,根本没有与合作机构谈判的能力,只能一味依附于第三方合作机构。因此在当前形势下,绝大多数网贷平台根本无法真实全面的了解合作机构的真实担保能力。3.对于借款项目而言,无论合作机构担保还是网贷平台自身担保,最多只是第二还款来源。对于了解信贷风险的人都知道,对于借款项目最最重要的还是要评估借款人的第一还款来源,可是如果平台完全依托合作机构推荐业务,如何真正的了解借款人呢?很多情况下网贷平台几乎不了解借款人的具体情况,更无法评估借款风险。因此借款的风险就变为黑匣子。综上所述,对于绝大多数网贷平台通过与第三方合作机构合作,依托第三方机构的风险控制能力,并不是安全的网贷平台商业模式。网贷平台如果要获得持续健康的发展,一定离不开自身的风险识别和风险控制能力,必须要仔细甄别第三方合作机构的担保实力,同时也要深入参与实际借款项目的风险审查能力,只有如此,或许网贷平台才能获得真正的成长,成为互联网金融中的一颗枝繁叶茂的万年青。作者:赵增奎

P2P投资人一般偏爱抵押贷款标的,认为这类借款有抵押品做保障,安全性会较高。但从银行资产质量来看,事实不见得如此。银行业整体信用贷款的不良率低于抵押贷款,如招行信贷不良率为0.97%,而同期的抵押贷款不良率为1.26%。通过有效征信手段,加之严格的风控管理,信用贷款的资产质量能够胜于抵押贷款。保证贷款是第三人承诺在借款人不能偿还贷款本息时,按规定承担连带责任而发放的贷款。这种担保方式在P2P借贷中也很常见,应引起足够警惕的是,保证贷款的不良率居各类担保类型的首位,远高于其他担保方式,如招行今年中报披露保证贷款的不良率高达4.04%。此外,质押贷款的不良率是各担保方式中最低的,相对较为安全。由于大部分P2P网贷平台采用担保垫付模式,坏账率普遍公布为零。在逾期率的计算上,各家平台统计口径不同,不同平台间的数据可比性会打一定的折扣,数据的真实性也有待核实。相对而言,P2P网贷的资产质量,普遍比商业银行的差。因此,各P2P平台真实的坏账率(不良率/逾期率),应该会比银行的高。由于各平台真实的坏账率不得而知,投资者应把重点放在考察P2P平台的综合实力,以及出现逾期及坏账后的应对措施上。高坏账率的行业,如大宗商品、贸易融资及产能过剩行业,这些行业一般处于萎缩下滑期,本身盈利能力有限,一旦行业环境继续恶化,出现违约及坏账的风险非常高。不同担保方式的坏账率不同,保证贷款(即第三方担保)最高,其次是抵押贷款,再次是信用贷款、质押贷款。这可能和不少人的感性认识有所差别。银行业况且如此,P2P平台对抵押品、第三方担保机构的审核会更弱一筹。从已经出现的河北融投担保公司违约、广东通融易贷自我担保等案件中也可以看出,第三方担保、抵押也不见得绝对安全。

2013年到2014年这两年间,高息平台几乎占领了P2P行业的大半江山。要知道在2013年以前,P2P行业的平均年化收益率最高也不过在24%左右,2013年下半年开始,P2P年息动辄30%,最高的甚至突破了40%。这种高息神话的盛行,主要是行业的恶性竞争格局及投资人市场的不成熟所导致的。第一,大量平台并存,市场鱼目混杂,竞争格局恶劣。为了最大程度占领跑马圈地,P2P平台开始通过压缩已有利润空间(具体表现为缩小利差)来揽客,以返利、奖励的形式提升理财端的收益率。据网贷之家数据显示,2013年7月P2P行业年化收益率为26.35%,基础收益率再加上平台的奖励收益率,综合收益率能维持在30%-40%之间。第二,投资人市场培育不成熟,盲目追求高息。由于国内投资环境整体过于保守,为了迎合投资人市场,P2P平台均以具备本息保障的固定收益类产品进行产品包装及市场营销。因此,从投资人角度来看,在获得了本息保障承诺的前提下,追逐高息,何乐不为?然而,2014年年末,高息平台风险的集中爆发,给行业及投资人上了血淋淋的一课。11月6日,年息高达40.73%的闽昌贷跑路;11月9日,年息35.49%的恒融财富被爆体现困难;11月14日,年息34.5%的中贸易融限制提现。多份行业报告表明,跑路、诈骗、限制提现等问题平台都具备一个普遍的共性,即年化收益率普遍较高。第一,高息平台对借款人放贷利率过高,导致借款人还款压力过大,加大坏账、逾期等极端风险爆发的可能性;第二,对于平台来说,高息揽储无异于刀尖跳舞,既增加了资产端的借款成本,又增加了平台的运营风险;第三,P2P平台的高息贷出违背了互联网金融本身的普惠意义,更是与政策所期相去甚远。盛行了将近两年的高息神话销匿之后,P2P行业降息已是箭在弦上。

有的透明,有的不透明,有的半透明...毕竟借款人也是要有隐私权的,不能说你借钱出去就是黄世仁了啊...万一真还不上你还准备去砸他家玻璃抢他闺女是怎么着==涉及到个人隐私和商业机密的,平台应该有义务去保护,但是对于投资人来说,也是有知情权的,应该帮助双方去权衡这项交易的风险点~

肯定是没有绝对安全办法的,但可以考虑几条:其一,资金最好为股份制银行托管,具体要一事一议,因为托管机制目前不能完全落实;其二,必须是知名上市公司控股的互联网金融平台,资金融通可信度强;其三,创始人团队履历最好是知名企业创始人或知名金融企业高管,犯罪或渎职之机会成本太高;其四,最好只投资设立于北京、杭州、深圳这三个互联网之都的网贷企业,这一条,是经验之谈,难以解释得过细。以前只要不投特别高息的平台都还安全,现在也条也不适用了...低息平台出问题的也一把一把的...

标准一:项目信息清晰透明平台信息透明度,如果一个标的模糊不清,情况不明,那就很有可能是个乌龙投资事件。项目的真实性直接关系到是否存在诈骗行为,但一些平台的项目信息透明度却一直不够。以至于很多投资人只知道自己投了钱,至于自己的钱去向何处,资金用途却是不得而知的。因此,在投资的时候需要看清楚平台是否真正披露了项目来源,融资方背景,融资方经营状况等,这些都关系到资金的真正流量用处,及你的还款来源是否有保障。标准二:商业模式明确一家不平,何以平天下如果连自己的根基都打不稳固,找不到自己的定位,摸不清自己的路数,怎么能经营好一个公司,为投资者的权益做保证?因此,我们选择一个好的平台,单看收益高是不行的,单看它网站美不美也是没有用的,还要看他的商业模式,风险管控体系,看他自己能不能把自己捋顺了,才能放心投资。标准三:第三方资金托管,严格风控体系第三方资金托管确保平台只作为一个信息中介,不碰资金,这也是风控的一个方面。第三方资金托管也让投资者更安心,不用担心平台跑路。根据十部委发布的《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指导意见》明确指出,个体网络借贷机构为信息中介性质,不得提供增信服务,不得非法集资不。投资要安全,平台就要有第三方资金独立托管,不管你是银行托管还是第三方托管平台,这是平台资金安全的必备保障。

非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会引发哪些法律后果?(一)侵权方可能被受侵害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利用信息网络侵害人身权益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14),非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造成他人损害的,受侵害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侵权的网络用户和网络服务提供者。值得注意的是,相关司法解释已明确,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包括侵权行为实施地(如实施被诉侵权行所在地)、侵权结果发生地(如被侵权人住所地)或者被告住所地,这将大大减轻受侵害人的维权成本。(二)侵权方可能面临来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201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处理消费者投诉办法》(2014)、《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2015)等相关规定,对未经消费者同意,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或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所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的行为,除侵权方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将面临的处罚有: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以2015年的上海地区为例,笔者从公开渠道查询到三起与非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仅因非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这一项遭受罚款的金额从10万到40万不等。(三)侵权方可能面临来自电信管理部门的相关处罚根据《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2013),对超过提供服务所必需收集的用户个人信息或者将信息用于提供服务之外的目的、以欺骗、误导或者强迫等方式或者违反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泄露、篡改或者毁损,不得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等行为的,由电信管理机构依据职权责令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限期改正,予以警告,可以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向社会公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侵权方可能面临最高刑期七年的刑事责任根据2015年1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将在履行职责或者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者提供给他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单位犯前三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款的规定处罚。也即,《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进一步扩大追责主体范围、增加了量刑级别(最高刑期从三年提高至七年。)简言之,非法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涉及的刑事罪名有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和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对窃取、购买或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数量较大,或者违法所得数额较大的,均应当依法以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或出售、非法提供公民个人信息罪追究刑事责任。同时,单位实施侵害公民个人信息犯罪的,应当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http://www.01caijing.com/ejinrong/2049.htm

现在电子签名是有法律依据的,自2005年4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了数据电文作为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关联性标准...不过如何去证明可靠性缺没有规定...大概也是应当通过立法确立专门的鉴定机构,由国家有关的金融主管部门、国家商业密码管理机构、信息产业管理部门等联合建立专门的电子认证技术委员会或者是电子认证技术鉴别委员会,作为认定数据电文和电子签名可靠的机构。或者通过相应的行政法规,授权CFCA作为统一金融认证标准制定机构,对于银行与客户而言,采用CFCA的数字证书,由CFCA提供可靠性的证明神马的吧总体而言,电子签名法作为电子商务的基础性法律,对于网银支付结算业务的发展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法律规则的完善增强了网银交易各方对于交易法律后果的判断能力、从而在一定程度上消除了人们对于电子支付这一新兴支付方式的疑虑,提升通过网银进行支付结算的交易倾向。

其实如果单纯是使用花呗或是京东白条进行购物分期,消费记录并不会出现在个人征信报告之中。花呗、白条等是一种信用支付工具,在央行征信系统的个人征信报告上,是看不到有这笔贷款的。用阿里的借呗,借款信息确实可能会出现在央行的个人征信报告中。支付宝官方也曾提示:如果严重逾期,这个逾期记录会上报到央行征信系统。也就是说,如果在网络上使用借贷项目,出现严重逾期,是会出现在征信报告里,影响个人记录。主要由于阿里借呗主要对接的是阿里小贷的贷款,所以征信报告中很可能体现为小贷公司发放的信用贷款。而使用微信借款,其实是向微众银行申请信用贷款,而微众银行是属于银行资质,所以很可能会显示在央行的征信报告中。

个人税延型养老险要求投保人在税前列支保费,在领取保险金时再缴纳税款,这种方式对于投保人有一定的税收优惠,从而能拉动个人购买养老保险的需求,有望对拓宽养老基金筹资渠道带来较大帮助。个人理解就是年轻的时候少交点,到领的时候再补点....估计是鼓励年轻人缴纳养老保险吧....毕竟现在真心没人愿意交这个了==至于缺口...钱只要持续贬值就肯定补不上...不过经济周期都是往复的,现在贬值这么说将来升值怎么说呢?

打开看了眼《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金融资产不低于300万元或者最近三年个人年均收入不低于50万元的个人...吓得我立刻关闭了........有理有据不得不服!富人的游戏啊!搜索下看看这年头谁能年收入50万元!?度娘告诉我们...职业打假人称年收入可达50万须具备多方面知识人民网烤红薯年赚60万有人把卖红薯当作了正儿八经的事业天涯年收入50万,QQ飞车职业车手,从屌丝变成高富帅QQ飞车论坛无关系无背景,27岁律师陌生城市执业第一年收入过50万学法网上市IT公司产品经理:我辞去了年收入50万的工作,做在线教育老师A5站长网屌丝还是看看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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