偏执型小火龙
偏执型小火龙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注册于 2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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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存管,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大幅度减少行业的不规范运营,首先是事前审核,因为银行存管合作的高门槛,可以大量的排除不合规运营的网贷平台。现在银行的存管系统拥有P2P客户在线开户、账户充值、提现,及账户间资金划转等功能。平台借款人、投资人的账户资金在P2P平台业务运作过程中均独立存在于自身电子账户中,不存在任何资金池,投资人进行充值、投资、提现等操作时,都需要P2P平台给银行发送交易指令,再由平台完成校验后予以执行,银行可以更完整地掌握P2P账户内部的资金流、信息流,对标的进行匹配校验,从而避免有效避免平台挪用客户资金。此举真正实现了融资方与投资方之间点对点的资金存管服务,实现P2P公司与客户资金完全隔离,保护投资人的资金安全,这是深入贯彻监管意见的存管模式。

大概理解起来就是股权众筹投资人正在放弃直接持股模式,然后由众筹平台作为在该平台出售的所有公司股份的合法拥有者,同时它也代表了个人投资者的利益....大概变化有这些:(1)投资者依然享有实益所有权和SEIS救济,但平台将成为法律意义上的股权持有人。(2)提名人(也就是平台)负责完成EIS证明书的条款。(3)平台将从投资者盈利的投资项目中收取2.5%的利差。如果一家公司不能为投资者创造收益,那么该平台不会向投资者收取任何费用。众筹平台会向筹款人收取5%的预付费用,另外还会收取0.5%的交易费和一次性诉讼费。这个模式国外也是刚开始,国内还是领投人恩

根据《指导意见》,我国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主要包括: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教育。《指导意见》提出,要研究制定互联网金融消费者教育规划,及时发布维权提示;规范信息披露,强化格式条款责任。《指导意见》提出,要加强互联网金融产品合同内容、免责条款规定等与消费者利益相关的信息披露工作,依法监督处理经营者利用合同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指导意见》提出,要构建在线争议解决、现场接待受理、监管部门受理投诉、第三方调解以及仲裁、诉讼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强化金融消费者信息保护。《指导意见》提出,要细化完善互联网金融个人信息保护的原则、标准和操作流程;禁止网络销售的不当行为。《指导意见》提出,要严禁网络销售金融产品过程中的不实宣传、强制捆绑销售;立分工合作的监管机制。《指导意见》提出,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会同有关行政执法部门,根据职责分工依法开展互联网金融领域消费者和投资者权益保护工作。但是,《指导意见》在互联网金融消费者之定义、电子数据存管、数据所有权、个人网络信用无形资产保护、大数据与适当性原则应用等诸多重要方面,没有任何相应的规定....还是需要进一步完善滴~

一般来说,影响个人信用的主要有以下常见行为:信用卡连续3次、累计6次逾期还款;房贷月供累计2至3个月逾期或不还款;车贷月供累计2至3个月逾期或不还款;贷款利率上调,仍按原金额支付月供,产生欠息逾期;水、电、燃气费不按时交款;个人信用卡出现套现的行为;助学贷款拖欠不还款;睡眠信用卡不激活也产生年费,不缴纳就会产生负面信用记录;信用卡透支消费、按揭贷款没有及时按期还款;为第三方提供担保时,第三方没有按时偿还贷款。

就跟银行信用卡被盗刷差不多,只是相比银行的信用卡,京东白条安全系数更低,更容易被攻击,取证也更为困难。盗刷者一般是通过盗取用户关键信息,如账号、登录密码、支付密码以及短信验证码等来盗刷京东白条。获取途径主要有以下几种方式:因用户责任导致自身信息被盗,主要方式为:1、利用伪基站群发营销活动短信,诱导用户点击钓鱼链接,并通过木马病毒盗取用户账户基本信息;2、通过病毒软件盗取用户基本信息,如诱导客户下载某些软件,该软件自带病毒可窃取用户手机全部其他软件基本信息,里面包含了登录账户和密码信息;3、对于某些开通了短信验证码快捷支付的用户,盗刷者仅需要拦截该用户的短信,而不用知道交易密码便可成功盗刷。因平台责任,导致用户信息被盗,主要方式为:1、平台安全级别太低、黑客攻击平台盗取用户基本信息;2、平台管理不善,导致用户信息泄露。嘛,所以只能说谁的责任就睡负责了...不过这个安全问题确实令人担忧啊...只是一个网站的登录密码就可以让人刷白条太危险

一般来说收益率高低要看资产类型的!行业内不同企业经营的资产类型,即借款标的和借款项目是不同的,有的经营小微贷,有的做融资租赁贷,有的做企业级的贷款等等,不同的借款主体的借款利率都不同。有的平台做小微贷业务,收取借款人的利息可能是年化30%-40%;有的平台做担保公司或企业级的贷款,收取的利息在年化20%左右。此外,不同的平台还会根据自己的品牌实力、客户规模、交易规模来评估和调整收益率的高低,给出一个投资者能接受的收益率范围。有些平台经营高利率的借款项目,就有了提供高收益的基础。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平台就一定会给投资者提供高收益,这取决于平台对于资产开发的投入程度,包括平台在各地设的网点、投入的人员、面对逾期坏账的备用金等,扣除所有的中介服务费剩下的部分就作为收益率给到投资者。对于P2P这种本身就高风险的东西来说,收益无论高低都风险很大...选择自己看得明白的产品才是关键!

我只在众筹上花过钱...赚钱神马的众筹真的有??????

e租宝这种明显自融嫌疑...至于它做啥业务其实都不重要的!融资租赁行业本身非标操作很高,而互联网是一个模块化的、标准化的。结合互联网的特性,通过信息披露的形式把交易变成标准化的,并最大限度控制交易运作过程当中的风险。是一种很好的投资方式。而且以前也有这种方式的,只不过大多都是对接的是银行、信托等传统的金融机构~现在做这个除了e租宝,还有积木盒子、理财范、懒投资啥的,也没见别人家有e租宝这么丧心病狂的成交量啊!

根据法律高人的回答,当时3M是因为不能一刀切把这种新兴的金融方式都打死...而e租宝这种直接涉嫌非法集资的就必须严查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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