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偏执型小火龙
偏执型小火龙
这家伙很懒,什么也没写!

注册于 3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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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发票管理办法》处理:第二十八条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附件5),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认证,认证相符的凭该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核同意后,可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如果丢失前未认证的,可使用专用发票发票联到主管税务机关认证,专用发票发票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可将专用发票抵扣联作为记账凭证,专用发票抵扣联复印件留存备查。不过感觉上是可以找回来的啊,快递弄丢了也得说清楚怎么弄丢的吧==怎么就平白无故丢了...

听说还是可以转账给自己父母的....然而并不知道有什么大用,以我个人来说,一个月转账的次数大概是7-10次,那么一年下来就要100次左右了啊,转账费都能出去大搓一顿了这时候我只能说央行我!@#$%$%^*^

可以卖,可以让买房先把首付给你,你去银行解押,房子就可以卖了,过程大概需要一个星期,具体操作怕麻烦的话找中介办就行了

亲!不是我说啊,你这到底都看不看电视的啊....2014年2月14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和银监会发布《关于印发商业银行服务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目录的通知》,其中提出:对于银行客户账户中(不含信用卡)没有享受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商业银行应根据客户申请,为其提供一个免收账户管理费(含小额账户管理费)和年费的账户(不含信用卡、贵宾账户)。以上这个通知是从2014年8月1日起执行,刚刚都满一年了啊亲!这个不是躺在家里就能免费的,至少也需要你身体力行的去一趟银行办理的....基本上各大行都是这样的,不过中国银行的存折还是收小额管理费的,我上个月刚去把它们家存折注销掉,所以没有办理过免年费的财友们快去办吧~

真的又可以了么?话说我们这种围观群众总是不明真相啊,感觉如果真像央妈自己说的只是为了安全保障的话还是可以接受的

北京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一、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应按照《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参加职工医保,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二、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以上一年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为缴费基数,按照12%的缴费比例及每人每月3元标准按月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照《规定》分配个人账户。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按规定所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由失业保险基金医疗补助金中统一支付,个人不缴费。个人账户中个人缴纳的部分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先行垫付,待失业保险基金补足后并入统筹基金。三、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在为北京市登记失业人员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时,对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同时为其办理参加职工医保手续。四、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根据医疗保险系统记录的领金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的数据,于每年12月向同级失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基金划转申请,经核对批准后,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规定进行基金转账处理。五、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后,自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当月起,按《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享受待遇期限与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相一致,其缴费时间与其失业前参加职工医保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六、同一个自然年度内,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加职工医保,其失业前后、再就业前后享受同一门诊(住院)起付线,所发生的门急诊、住院医疗费用及住院次数累计计算。七、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连续两个月未办理失业保险金申领手续的,即月起失业保险基金中止为其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停止享受职工医保待遇。失业人员重新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手续后,需同期重新办理基本医疗参保缴费手续。中断缴费期间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不予补缴,发生的医疗费用不予补支,发生的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八、用人单位与职工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工作关系)或个人委托存档人员与存档机构终止、解除存档关系后,本人应及时到户口所在地或常住地街道(乡镇)社会保障事务所进行失业登记,按规定办理申领失业保险金手续。

本来征税这个事就是疯了,现在网络的力量比较强大,都要先出个新闻试探下口风再赶紧改了哈哈

这个一听说要发个人征信拍照,不能上的也硬上了啊~!比如前海征信的好信度,其数据来源于三方面,一是平安集团内部积累数据;二是外部合作机构如运营商、银联等机构的数据;三是其他第三方数据还有腾讯征信,通过QQ的海量数据挖掘和分析技术来预测其风险表现和信用价值,为其建立个人信用评分

看到那一大片甲壳虫的尸体...据说还有路虎、雷诺啥的,传说超过20亿...至于保险公司会不会破产,参考如下:保险法第八十九条 保险公司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解散,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解散事由出现,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后解散。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除因分立、合并或者被依法撤销外,不得解散。就是人寿保险公司只有在公司分立或者合并的时候才可以解散,其他情况不得解散。依法撤销就是撤销保险公司,人寿保险公司撤销的时候。原有保险业务会转到别的保险公司,原有的保险单也依然有效。第九十条保险公司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二条规定情形的,经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同意,保险公司或者其债权人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国务院保险监督管理机构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对该保险公司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

理论上要看公司业绩,看F10,不过中国股市只能呵呵反正我买股票就是一个一个看,哪个股票拉一根阳线准备起飞就进去,涨的动就持有,涨不动割肉就走!

一般来说都有病的情况下保险公司都不会让投保吧...难道现在时代变了???

因为红岭这个还没到兑付期呢,就爆出了问题...所以还不会给予投资人保障确实很多平台都有类似的保障不过不得不说,这种保障的实质其实就是存在资金池...比如这个本金保障的钱怎么来的?就是从每笔借款中计提一定比例作为风险准备金,一旦出现坏账,则先用资金池的资金垫付...若坏账高于风险准备金,则暂停垫付,等待新提取的准备金出现后再做垫付所以越是有保障金就越容易出现拆东墙补西墙的情况按照国家法律规定如果P2P平台只能充当红娘的角色的话,实际上任何的垫付都是违法行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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