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于离婚时未还完的房贷,一般由离婚后新的房产所有人偿还剩余贷款部分。 离婚时房贷如何处理,其中最重要的就是房屋的归属问题,一般而言,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房屋贷款也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夫妻双方协议其中一方获得房产,则获得房产的一方偿还剩余房贷,并且对另一方进行补偿;如果夫妻双方无法达成协议的,则根据法院的判决,房屋判给谁所有,尚未清偿的银行贷款就由谁来承担;如果夫妻双方都想放弃该房屋所有权的,则根据双方的申请对其房屋评估再拍卖,就所得的款项进行分割。 2、离婚冷静期为30天。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规定期间届满后三十日内的,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也就是说,自离婚登记申请后的30天就是离婚的冷静期。 3、离婚冷静期是有必要的,随着社会进步步伐的不断加快,我国的离婚率也在逐年上升,较高的离婚率不利于家庭稳定,也不利于社会稳定。离婚冷静期的设立有利于减少冲动离婚,它不但不会阻碍离婚自由,还有利于促进家庭圆满和社会稳定,对未成年子女的培养也有积极意义。
问 离婚的时候房子有贷款怎么办?离婚冷静期多久?离婚冷静期有必要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