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客户您好,广发证券理财顾问回答如下: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融资融券交易实施细则》等文件的规定:证券公司与客户约定的融资、融券期限自投资者实际使用资金或使用证券之日起计算,融资、融券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合约到期前,证券公司可以根据客户的申请为其办理展期,每次展期的期限不得超过六个月。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每次展期不得超过六个月。”解读一下就是说理论上只要证券公司认可您的资信水平,你可以无限次数展期,但每次展期需要偿还证券公司相应的息费。备注:1、开通信用账户(即融资融券账户)需要开通前20交易日内的平均资产大于等于50万元(日均资产计算即你账户中每日的所有资产资产余额之和除以20),同时需要交易经验满6个月(这个是从你在任意证券公司开立的证券账户开始交易第一笔交易开始计算)。2、投资者用于一家证券交易所上市证券交易的信用账户只能有一个。
问 融资融券的最长期限是多少时间啊,有人说六个月对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