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保险公司不同渠道的产品都会有差异,同一产品不会同时在两条或以上渠道销售,这也是监管的要求。通常情况下,网络渠道的保险产品保障范围单一,核保要求简单,额度比较低。代理人渠道则正好相反,一方面是为了防止公司内耗恶性竞争,另一方面复杂和高额的产品必须经过更为严格的人员核保,保险代理人是销售人员,更是保险公司的一线核保人员。因此,具体要选择哪个渠道要依据产品而定。通常医疗、意外、定期寿险或其它消费型定期保险可以选择网络渠道,终身养老重疾年金最好选择代理人渠道。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__STYLE__}
您好,保险公司不同渠道的产品都会有差异,同一产品不会同时在两条或以上渠道销售,这也是监管的要求。通常情况下,网络渠道的保险产品保障范围单一,核保要求简单,额度比较低。代理人渠道则正好相反,一方面是为了防止公司内耗恶性竞争,另一方面复杂和高额的产品必须经过更为严格的人员核保,保险代理人是销售人员,更是保险公司的一线核保人员。因此,具体要选择哪个渠道要依据产品而定。通常医疗、意外、定期寿险或其它消费型定期保险可以选择网络渠道,终身养老重疾年金最好选择代理人渠道。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您好,适合10岁儿童的保险种类包括少儿重疾险、少儿意外伤害险、少儿健康医疗险、少儿教育储备金等,以下列举部分保险公司的部分产品: 1、平安保险公司:少儿健康医疗保险、平安少儿综合保险、少儿重大疾病险等; 2、阳光保险公司:阳光成长1号少儿综合保障计划、健康随e保(儿童版)重疾保障计划等; 3、中国人民保险:开吃无忧-食物中毒意外险、学生幼儿意外保险等。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您好,按照《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投保人修改变更保险受益人需要被保险人同意,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修改受益人,应该在保险事故发生前书面通知被保险人,而且保险人必须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对该变更进行明确登记才行。不然,即使变更受益人,变更后的保险受益人是拿不到保险金的。如果没有书面通知,保险人仍得向原来指定的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在接到变更权人的通知后,保险人对保险单作出批注。要注意的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必须在申请书上签字同意。如果是未成年人,则由其法定监护人签字。还有受益人如果是数人,变更时需注明受益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受益顺序、受益份额等。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您好,理论上是可以的,要区分情况,源第一种是外资公司在中国设立的保险公司,其保险产品在中国保监局备案的,实质上与国内保险公司的产品并没有太大区别。第二种在境外销售的保险,在中国没有备案,如果你购买的话要考虑一下理赔,给付,缴费等问题,如果确实可行的话,购买也没有什么问题。比如在沿海城市就有这些产品。当心有一些不法分子在境内销售的保险产品,有可能让你上当。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您好,适合50多岁的保险,首选是意外伤害保险及意外医疗保险。1、大病保险从需求角度讲是必要的,但保费比较贵,甚至会倒挂,即累计保费终将超过保险金额,收益不用指望,另外老年人购买此类险种多半需要体检,楼主请有思想准备;2、意外保险及意外医疗保险,老年人比较适合购买,平时磕碰较多,此类保障必不可少,即使有社保,也能补充不保意外的缺陷,另则费率较低,每年几百元即可获得良好保障,推荐购买。3、养老保险,超过50岁的人不再建议购买,收益还不如银行储蓄,把钱存银行或投资一些具备稳妥收益的基金类产品更为适合。综上所述,资金较宽裕且看重保障职能的话,建议为父母购买大病险+意外险+医疗险的组合;预算有限的话,为父母规划意外及意外医疗保障即可.另外提醒一点,儿女的健康太平是父母最大的保障,为父母购买保险产品的同时,也建议考虑完善自身保障。50+老人最重要的还是重疾优先,但有一点,因为50+岁来买在平平安安的情况下最后会倒挂(也就是你买所花的钱总数会比你买的保障和最终所得多),损失的部分就当捐款好了。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您好,1、生育保险 所谓生育保险,是指国家通过社会立法,对生育职工给予经济、物质等方面帮助的一项社会政策。主要福利在于为生育的女职员提供生育津贴、产假、医疗服务等待遇,确保女性职员在生育期间的经济收入和医疗保健。国生育保险待遇主要包括两项。一是生育津贴,二是生育医疗待遇。 女性在就职期间,单位会按照法律规定为其投保生育保险。生育保险交满12个月后即满足报销条件。在孩子出生的18个月内都可以报销,报销的同时需要再保。需要提醒的是,生育保险属于地方政策,有些地方需要在10个月或者6个月之内报销,因此以当地社保中心为准。 2、女性重大保险 女性重大疾病保险与一般重疾险、寿险最大的区别在于,将女性生育纳入到了保障范围内。女性重大疾病保险是针对女性量身定做的一款保险,在保障范围上,加入了女性特有的重大疾病保障,如乳腺癌、卵巢癌、宫颈癌等疾病的医疗保障。并且去掉了重疾险中不适用于女性的保险功能。此外保费比一般重疾险低。 女性重大疾病保险是一款适合所有孕妇的保险,在购买时还可以搭配附加女性生育健康保险。不仅能为孕妇提供保障,还能为新生儿重大疾病和特定手术提供保障。 3、母婴保险 母婴保险是一种同时保障准妈妈和宝宝的保险。在其保障的设置上,孕期疾病或意外。 弥漫性脉管凝血症、宫外孕、绒毛膜癌及恶性葡萄胎等,胎儿先天疾病,如先天性脑积水、唇裂等先天性疾病等都列入了保障范围。除了上述这些妊娠期疾病和新生儿先天性疾病外,许多母婴保险的内容还包括提供新生儿贺喜金等比较温情的保险利益。 孕妇保险一般就是有上述三种保险构成。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您好,30岁的人士到了我们常说的上有老下有小的阶段,给自己做好保障,不仅对自己负责,bai也对爱自己和自己爱的人负责。首先,当然先考虑社保,社会保险,往往普遍性广,适宜人群也广,涉及养老与医疗等,这是一个基础的保障,有必要提前做好,职业或者非职业的30岁人士都是可以参保的。商业保险,是完善社保后的第二步选择。由于商保的险种多,这就可以针对某些方面进行重点保障,需要的就多保,不需要的就少保,关键在于依据个人情况进行适当的配置。选择商保的险种,建议优先意外险、健康险,重点关注重疾险,至于其他的险种嘛,建议若是经济条件较好的话,可以先考虑养老险然后再选择理财险,保障第一。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您好,参保的残疾程度为一级和二级的视力残疾人、肢体残疾专人,残疾程度为一级、二级属和三级的精神残疾人、智力残疾人(以下简称重残人),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给予全额补贴;对参保的其他残疾人,按照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给予50%的补贴。根据人力社保部门的规定,城乡养老保险的缴费最低标准为本市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的9%。2009年的最低缴费标准为960元。四、享受缴费补贴的年限是怎么规定的?答:残疾人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按年度给予补贴,补贴时间最长不超过15年。累计缴费年限满15年的,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时,就可以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根据人力社保部门的规定,参保残疾人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时,未达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规定的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以延期缴费5年;延期缴费5年后仍未达到最低缴费年限的,可一次性补足差额年限的保险费,其按月享受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不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您好,您好!一般来说,保险是跟内着年龄的增加容保费而跟着增加,保障型的保险更是如此。因此,保险是不是越年轻买越便宜?通常是这样的。如果买的是意外险,意外险跟年龄没有关系,意外险跟工作类别有关系,保险公司一般将人群分为六类职业,意外险随着职业类别的增加,保费会越来越贵,甚至有那些拒保的。健康险越贵说明保险公司保障范围越广,承担的风险越大。健康险按承保年龄、保障疾病种类、保额大小和缴纳年限的不同,保费会有所不同,健康险越早买越便宜。因此,保险一般是越年轻买越便宜,购买健康险尤其如此。购买健康险的最佳年龄为20至30周岁,因为此时的身体状况比较好,保费费率比较低,如果缴纳期限相同、保障期限是终身保障的情况下,越早投保,享受的保障期限越长,获得的实惠也越大。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您好,保单丢失,只要保袭单处于有效状态,客户出险后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不能加以拒绝。 保险单丢失补办手续:带着自己的身份证、行驶证到投保保险公司指定网点办理就可以了。 需要注意的是,车险保单一般是分为交强险保险单和商业车险保单,交强险保险单可以补发原件,应对车辆年检需要。而商业车险保单只能补发复印件,但是法律效力与保险单原件相同。保险公司在收到补办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对被保险人申请的审核,并通过业务系统重新打印交强险保险单。并且重新打印的交强险保险单与原来的单证内容一致,都可以通过查询系统查询到。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您好,逾期未缴纳保险费有60天的宽限期,《保险法》中的宽限期是指分期支付保险费的保险合同,自首次缴付保险费以后,除合同另有约定外,投保人自保险人催告之日起超过三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或每次保险费到期日起六十天内为宽限期。如果被保险人在宽限期内出险,保险合同仍然有效,保险人承担保险责任并支付保险金,支付的保险金扣除应缴的当期保险费。此期间缴付逾期保险费,不收利息。但是,一旦超过宽限期,对于客户来说,会导致保障无法实现。我国《保险法》第三十六条、三十七条规定,超过宽限期仍未支付当期保费的,保险合同中止,自合同效力中止之日起满两年双方未达成协议的,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这里特别强调中止和终止的概念,中止意味着客户和保险公司达成一致,补交所欠保费及利息,即可恢复合同效力,但是保单一旦终止,是不能恢复效力的,只能做退保处理。”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您好,家庭购置保险要注意:一、优先为家庭支柱购置保险很多夫妻在投保的时候,总觉得自己年轻体质好,患病几率较低,所以更愿意为经常生病的老人以及抵抗能力比较差的孩子投保,但其实这样是不合理的。投保应该以家庭支柱为先,这样万一经济主力出现意外,也有足够的经济保障,不至于让家庭瞬间崩塌。二、为孩子投保,不要先考虑教育险部分家长在为孩子投保时,往往先想到孩子的未来——教育问题。为了确保能为孩子持续提供良好的教育环境,一些家长会先给孩子购置教育险,想着以后再投保意外险、重疾险......但意外难测,有研究表明意外伤害是造成我国14岁以下孩子死亡的最大凶手,而高昂的重疾治疗费用则是多数家庭都难以承担的,所以为孩子投保,最好分清主次。三、买保险,合适更重要买保险能给未来增添保障,但不意味着所有保险都是合适的,大家在购置保险时应针对自身家庭情况进行挑选。如果你更看重给家庭成员提供风险保障,那消费型保险可能要比分红型保险更为适合。而且保险也并非买得越多就越好,比如你已经买了足额的医疗险,就没必要多家平台重复购置同类型的保险,因为医疗险一般不支持重复报销。四、部分家庭买保险时,可利用“双十定律”有些人以为保险保额越高越好,但其实购置保险时也应根据家庭经济情况量力而为。比如可以了解下“双十定律”:指投保时选择的保险额度不要超过家庭收入的10倍,以及家庭总保费支出占家庭年收入的10%左右为宜(实际运用可根据情况适当上下浮动)这样做的好处是可以帮助自己进行科学、合理的保险购置规划,避免出现因为保费支出过高导致家庭生活质量下降或者保额过低,达不到保障效果的情况。不过这一定律并非人人都适用,主要是可为一些家庭投保提供参考。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您好,意外伤害保险保障的项目主要有基本保险项目和派生保险项目。基本保障回项目包括:(1)死答亡给付。当意外事故发生致使被保险人死亡的,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2)残疾给付。当意外事故发生致使被保险人身体残疾的,保险人给付残疾保险金。意外伤害保险的派生保障项目主要有:一是死亡给付派生而来丧葬给付和遗嘱生活费给付等;二是由残疾给付派生的医疗费给付和误工(死亡前和残疾的结果发生前所支付的医疗费及收入损失)给付等。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您好,1、根据出行方式选择:如今外出旅行自交通工具一般为汽车、火车、飞机以及轮船,所以,旅行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出行方式购买短期旅游保险,如果出游者选择的是自助游,投保人则可以到保险公司购买保险,但是单独购买需要支付保单的费用团体购买支付的费用要高些。2、根据出行风险选择:出游者也可以根据参加短期旅游的项目的风险不同而购买不同数量的保险,当前,保险公司设计了不同天数、不同意外保障和医疗保障的保险产品,保费10元-50元,保额从10万元至50万元不等,一般情况下,最低意外保障为10万元、医疗保障为1万元。3、短期旅游保险保障全面:有些游客认为,自己曾经购买过一些意外保险,外出就不需要再购买短期旅游保险了。其实,这种观点有些片面,因为,短期旅游保险是“量身定制”的,因此,它涵盖的范围,包括“意外、医疗、急难救援、返回所支付的运输费用”等,远比其他保险全面。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您好,由于人身保险合同中分期支付保险费的合同多是长期合同,投保人可能会因种种原因没有按照约定期限,甚至在本法规定的六十日的宽限期内仍未支付保险费。在这种情况下,该合同往往已经持续了一定期间,投保人已缴纳了一定的保险费,如果不给投保人任何挽回的余地,对投保人来说不够公平。因此本法前条规定,除合同另有规定外,投保人超过规定期限六十日未支付当期保险费的,合同效力中止。合同效力中止,是指合同效力暂时中止,待满足一定条件后合同效力恢复。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保险合同是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订立的协议,投保人未按照规定期限支付当期保险费,是一种违约行为。本法对这种行为只是规定了合同效力的中止,至于保险合同是否能恢复效力,还需要合同双方协商。因此,本条规定合同效力恢复的条件之一是保险人与投保人协商并达成协议。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
问 网上的保险和保险员卖的保险一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