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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按照《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投保人修改变更保险受益人需要被保险人同意,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修改受益人,应该在保险事故发生前书面通知被保险人,而且保险人必须在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上,对该变更进行明确登记才行。不然,即使变更受益人,变更后的保险受益人是拿不到保险金的。如果没有书面通知,保险人仍得向原来指定的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在接到变更权人的通知后,保险人对保险单作出批注。要注意的是,投保人、被保险人必须在申请书上签字同意。如果是未成年人,则由其法定监护人签字。还有受益人如果是数人,变更时需注明受益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受益顺序、受益份额等。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