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跨统筹地转移条件的参保人员,要转出,可以持身份证原件到原参保登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向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后,由转入、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具体办理。
已在主城区参保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参保人员,符合国家、省有关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条件规定的,可持转出地开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参保登记的市、区社保经办机构提出转入申请。
参保人员跨统筹地区转入年限的缴费工资指数,按转入的缴费基数与对应年度浙江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问 我以前缴纳的社保是浙江省社保(或省内其他市县),现能不能转移到市社保,如何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