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真的从过来人的角度来说,题主的未婚夫最大的问题并不是每个月要还6700的房贷,只剩600的生活费,当然这是个很大的问题,但不是最大的。最大的明明是不顾自己的实际收入水平,一定要买四室房子的动机——自己的父母和弟弟一家要来住。连自己都要没饭吃的人了,充什么大方。如果题主准备分手那就什么都不说了,长痛不如短痛。如果题主坚持要结婚,那就把这个四室的二手房租出去,以租养贷。同时要求这套这套房子写你们两个人的名字,以后用你们共同的收入还租金不足以覆盖的贷款部分。如果男方坚持只写他一个人的名字,恕我直言,他们一家都是打算捆绑题主来给他们家还贷款的。
问 贷款买的房子离婚怎么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