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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将股权众筹的分为私募和公募,这样划分真的好吗?股权众筹都私募了,那还能叫众筹吗?
根据证监会去年底颁布的《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私募股权众筹融资是指融资者通过股权众筹融资互联网平台(以下简称股权众筹平台)以非公开发行方式进行的股权融资活动。手哥很疑惑,互联网的精神难道不是开放吗?都众筹了,还要非公开发行,这是为什么呢?而且个人参与门槛是100万那为什么不通过信托或者其他资管计划来操作呢,为什么要挂上互联网众筹的名义呢?官府的意思手哥猜不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