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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公证过的遗嘱的情况下,为什么还被要求办理继承权公证才能过户?这里面的收费合理嘛!?
继承房产公证是根据司法部、建设部于1991年联合下发的《关于房产登记管理中加强公证的联合通知》但这通知不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的范畴,且与《物权法》《继承法》《房屋登记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不能成为房屋登记主管部门不履行房屋登记法定职责的依据不过大部分地区还都是要你公证的,毕竟房管局就会表示我又不能确定你的遗嘱是不是真公证过神马的,要是你去起诉他们理论上应该也是可以的!关于费用,继承公证费和法院诉讼或调解费用其实差不多,因此在没有纠纷的情况下选择公证的更多一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