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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1、经济关系不同信托是按照“受人之托、代人理财”的经营宗旨来融通资金、管理财产,涉及委托人、受托人和受益人三个当事人,其信托行为体现的是多边的信用关系。而银行信贷则是作为“信用中介”筹集和调节资金供求,是银行与存款人、与贷款人之间发生的双边信用关系。2、行为主体不同信托业务的行为主体是委托人。在信托行为中,受托人要按照委托人的意旨开展业务,为受益人服务,其整个过程,委托人都占主动地位,受托人被动地履行信托契约,受委托人意旨的制约。而银行信贷的行为主体是银行,银行自主地发放贷款,进行经营,其行为既不受存款人意旨的制约,也不受借款人意旨的强求。
银行是以吸收存款发放贷款为主要业务的金融机构。按照国家的政策实施货币政策。对社会经济起到一定的监督作用,而银行间拆借利率也是金融的风向标。信托公司以信任委托为基础、以货币资金和实物财产的经营管理为形式,融资和融物相结合的多边信用行为。它是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出现的。信托业务18世纪出现于英国。信托业务主要包括委托和代理两个方面的内容。前者是指财产的所有者为自己或其指定人的利益,将其财产委托给他人,要求按照一定的目的,代为妥善的管理和有利的经营;后者是指一方授权另一方,代为办理的一定经济事项。(1)、设立信托,必须有合法的信托目的;(2)、设立信托,必须有确定的信托财产,并且该信托财产必须是委托人合法所有的财产,包括合法的财产权利。(3)、设立信托,信托文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4)、设立信托的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
从资金的安全性来看,银行、信托产品中许多都有了创新产品,比如在信托产品中增加了地方政府、商业银行或某些企业的担保,有一些在产品中增加土地抵押担保或股权质押担保等,在收益分配上引入了优先级受益人与次级受益人等方式,这相当于给资金的安全加了一把锁。 有业内人士指出"信托产品一般是本金不保底、收益不封顶,比起一般公募产品,其风险比较大。"但银行发行的信托理产品则往往会考虑到本金的保底及收益问题,所以它会对资金的投资项目进行调研和把关,较大程度保证了资金的安全性。 而且按照行业惯例,目前信托公司对所发产品的本息都会给客户“兜底”,这也就是说明信托公司的实力雄厚,无形之中就极大的为投资者降低了投资的风险。 虽然银行的信托产品可以买,不过这毕竟是投资类的产品,与银行金融产品有着区别,会有风险的存在,投资者在购买的时候应该具有一定的风险识别能力。 信托产品有哪些风险? 1. 项目风险 信托投资大多是购买具体的信托项目,项目是否能实现预期的收益要看项目进展是否顺利,而投资者在购买时如果要准确判断哪个项目顺利哪个项目会发生问题,可以说是难以完成的使命。但投资者可以放心的是,在目前刚性兑付潜规则的市场条件下,完全可以不用太踌躇于项目的选择。因为只要刚性兑付存在,即使项目出现问题,信托公司也会千方百计补偿您的损失,除非太多项目出现问题,超出了信托公司的偿付能力。 2. 诚信风险 受托人管理信托财产,必须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义务。也就是说如果是因为信托公司的责任,无论是弄虚作假或者管理不善,信托公司都要用自有资金进行补偿,所以信托投资是有法律保障的。 3. 系统风险 需要强调的是,之前的诚信风险和项目风险都不构成信托投资真正的风险。只有系统风险才是信托投资真正的风险所在,前面在讲到项目风险的时候曾经提到过,信托公司的项目只要出问题的项目不是太多,信托公司完全可以通过资产处置,自有资金托底等方式保障投资者的收益。但如果发生风险的项目太多,超出了信托公司的偿付能力,那恐怕投资者真的要面临损失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