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作风险是指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性。操作风险包括以下几方面:因负责风险管理的计算机系统出现差错,导致不能正确地把握市场风险,或因计算机的操作错误而破坏数据的风险;储存交易数据的计算机因灾害或操作错误而引起损失的风险;因工作责任不明确或工作程序不恰当,不能进行准确结算或发生舞弊行为的风险;交易操作人员指令处理错误、不完善的内部制度与处理步骤等所造成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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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风险是指因信息系统或内部控制方面的缺陷而导致意外损失的可能性。操作风险包括以下几方面:因负责风险管理的计算机系统出现差错,导致不能正确地把握市场风险,或因计算机的操作错误而破坏数据的风险;储存交易数据的计算机因灾害或操作错误而引起损失的风险;因工作责任不明确或工作程序不恰当,不能进行准确结算或发生舞弊行为的风险;交易操作人员指令处理错误、不完善的内部制度与处理步骤等所造成的风险
客户应知晓期货公司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接受客户的全权委托,客户也不得要求期货公司或其工作人员以全权委托的方式进行期货交易。全权委托指期货公司代客户决定交易指令的内容
期货透支交易行为是指客户在已取得交易部位或正处于交易部位时,其保证金账户上的保证金低干规定标准,却未能在规定期限内追加足额保证金,并继续进行交易的行为。这是被禁止的
投资者可以通过委托他人代理其下达指令,进行期货交易。委托期货经纪公司从业人员以外的人员作为指定下单人,是基于信任关系建立的一般民事代理关系,只要符合代理一般要件即可。而委托期货经纪公司或其从业人员作为指定下单人则构成全权委托,而全权委托是违反期货条例有关规定的,是无效的
期货中的强行平仓有两种:交易所对期货公司(或自营会员)的强行平仓和期货公司对客户的强行平仓。交易所对期货公司的强行平仓是当期货公司的资金不足以维持持仓(比如因为提高保证金比例),或超额持仓(比如因为进入交割月持仓限额降低了)时采取的一种强制措施,通常是被平掉超额的部分持仓。 期货公司对客户的强行平仓是指客户资金不足、超仓等被强行平仓
撮合成交原则是价格优先、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是指较高价格买进的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价格买进的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的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价格卖出的申报。 时间优先是指,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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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涨跌停板制度,又称每日价格最大波动限制,即指期货合约在一个交易日中的交易价格波动不得高于或者低于规定的涨跌幅度,超过该涨跌幅度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
期货交易结算是由期货交易所统一组织进行的。期货交易所实行当日无负债结算制度,又称“逐日盯市”。它是指每日交易结束后,交易所按当日结算价结算所有合约的盈亏、交易保证金及手续费、税金等非用,对应收应付的款项同时划转,相应增加或减少会员的计算准备金。
最后交易日是指某个期货合约在合约交割月份中进行的最后一个交易日,过了这个期限的未平仓期货合约,必须进行实物交割。根据不同期货合约标的商品的生产、消费和交易特点,期货交易所确定其不同的最后交易日。
买入期货称“买空”或称“多头”,亦即多头交易。卖出期货称“卖空”或称“空头”,亦即空头交易
开始买入期货合约或卖出期货合约的交易行为称为“开仓”,交易者手中持有合约称为“持仓”,交易者了结手中的合约进行反向交易的行为称“平仓”。
撮合成交原则是价格优先、时间优先。价格优先是指较高价格买进的申报,优先满足于较低价格买进的申报,较低价格卖出的申报优先满足于较高价格卖出的申报。 时间优先是指,同价位申报,先申报者优先成交
(1)股票买入后正常情况下可以一直持有,但股指期货合约有确定的到期日。因此交易股指期货必须注意合约到期日,以决定是提前平仓了结持仓,还是等待合约到期进行现金交割。(2)股指期货交易采用保证金制度,即在进行股值期货交易时,投资者不需支付合约价值的全额资金,只需支付一定比例的资金作为履约保证;而目前我国股票交易则需要支付股票价值的全部金额。(3)在交易方向上,股指期货交易可以卖空,既可以先买后卖,也可以先卖后买,因而股指期货交易是双向交易。而沪深两市的股票市场没有卖空机制,股票只能先买后卖,不允许卖空,此时股票交易是单向交易。
问 为什么要控制操作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