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增加了病种数量,适度扩展了重疾险保障范围。基于重大疾病评估模型,量化评估重大程度,并结合定义规范性和可操作性,《规范》将原有25种重疾定义完善扩展为28种重度疾病和3种轻度疾病,并适度扩展保障范围。一是对重疾范围进行了扩充,由原来的25种扩充为28种,明确了重度疾病主要包括恶性肿瘤——重度、较重急性心肌梗死等28种;二是轻度疾病主要包括恶性肿瘤——轻度、较轻急性心肌梗死、轻度脑中风后遗症3种。《规范》明确,保险公司设计重大疾病保险产品时,所包含的每种轻度疾病累计保险金额分别不应高于相应重度疾病累计保险金额的30%;如有多次赔付责任的,轻度疾病的单次保险金额还应不高于同一赔付次序的相应重度疾病单次保险金额的30%,无相同赔付次序的,以最近的赔付次序为参照。
问 想问一下重疾险里的轻症、重症是怎么划分的啊?得了轻症还会理赔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