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所有你买的保险都会一直有效,直到你得到了你应该得到的。这个要解释起来有点复杂,你只要知道一旦你所投保的保险公司不存在了,保监会会把它名下的所有保单转移到另一家有实力的保险公司进行继续维护,保单继续有效。这点完全不用担心。不过我可以给你一点建议,虽然现在国内所有的保险种类和性质大同小异,没多大区别,但是在选择保险公司上还是尽量选择最有实力的一些大公司来购买,这样不仅能保证服务质量,也不会出现你担心的这种情况。以上回答希望对您有帮助,专业有专攻,如果还有其他不明白的任何关于保险问题,欢迎加威信随时咨询,会为您提供中立、专业的意见和服务,帮您更进一步了解规划最合适的保障。
你好,保险公司很少有倒闭的即使倒闭了因保监会也会监管,每一张保单都具有法律效应,所以即使保险公司倒闭了,保单也会在保障。只要在保障生效范围之内的都是可以理赔的,重疾险买的就是保障如果不知道自己买的好不好可以联系咨询我
您好,有限责任公司以其注册资本为限对所有债权人承担债务。依据公司法,公司与股东、公司与法定代表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在法律上都是独立主体,股东在向公司出资后已经完成义务。对于有限公司的债务以及破产,股东或者高管人员一般情况不需要个人偿还,除非是这些人为公司债务提供了担保,或者是从公司抽逃、转移资金、逃避债务等,在这些例外情况需要承担,严格说担保情况下需要私人财产还债这是担保责任,而从公司转移资金只是需要把公司的钱还给公司,这些资金本来就是公司而非私人财产。按照破产程序,应当通知并公告债权人登记债权。公司一般财产(非抵押物)处置所得顺序扣除破产费用、员工工资和安置费用、税金后不足偿付全部债务时由一般债权人按比例受偿。偿还债务有剩余由全体股东按照出资比例或公司章程规定分配。公告日起45日后未登记的债权可以不再偿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如果还有其他疑问,欢迎填加微信,我会以最专业的态度来帮您解决保险类问题,帮大家分析产品,避免踩坑。
您好,为您做出以下回答。因为重疾险属于健康保险,经营健康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通常都会经营人寿保险业务,而经营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只能够被重组和收购,被重组和收购以后,它的保单是继续有效的,所以保险公司倒闭以后,重疾险还有效。简单一点来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八十四条规定,“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被依法撤销的或者被依法宣告破产的,其持有的人寿保险合同及准备金,必须转移给其他经营有人寿保险业务的保险公司”。也就是只要购买的重疾险产品的承保公司有经营人寿保险业务,那么就不需要担心保单不能理赔,毕竟这类保险公司只能够重组或是被收购。如果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添加我的微信。将您的情况和想法告诉我,我会及时为您免费答疑解惑并提供靠谱且性价比最高的购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