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年金险本身就不完全具备避税避债的功能,没有绝对避债的保险,特别是年金险,每年返还或到80岁终止,钱都发给我们了,就相当于个人的资产了,避税一般是作为理赔身故金给受益人可以规避个人所得税和遗产税。年金保险也并不具有所谓的“避债”功能。当负债时,保单的现金价值都会被强制拿去还债,欠债还钱,依法缴说这些都是逃不掉的,想当然地想通过保险能避税避债,肯定是不现实的。当然年金险是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实现资产传承的,财产不被分割的。所以买保险一定要因人而异,了解自己的需求,购买最合适的保险,如果还有一些其他保险疑问,可以加微信一对一咨询。
您好,为您做出以下回答。近日,江苏高院发布了《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加强和规范被执行人所有的人身保险产品财产性权益执行的通知》,对于保险能否避债给出了一个明确的说法。要点如下:1、人身保险产品财产性权益归属于被执行人的,人民法院可以执行。2、人身保险产品财产性权益包括依保险合同约定可领取的生存保险金、现金红利、退保可获得的现金价值(账户价值、未到期保费),依保险合同可确认但尚未完成支付的保险金,及其他权属明确的财产性权益。年金保险能避债避税吗?你可别被忽悠了!3、投保人为被执行人,且投保人与被保险人、受益人不一致的,人民法院扣划保险产品退保后可得财产利益时,应当通知被保险人、受益人。4、人民法院可以要求投保人签署退保申请书,并向保险公司出具协助扣划通知书。5、投保人下落不明或者拒绝签署退保申请书的,人民法院可以直接向保险公司发出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保险公司解除保险合同。5、投保人未签署退保申请书,保险公司依人民法院执行裁定解除保险合同、协助执行后,相关人员因此起诉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如果还有不懂的问题,可以添加我的微信。将您的情况和想法告诉我,我会及时为您免费答疑解惑并提供靠谱且性价比最高的购险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