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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缴存者携带提取资料与单位核实盖章的《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个人提取住房公积金申请(审批)书》两份到长沙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手续。2、审批者对《申请书》中名称、账号和其他信息填写的完整性、准确性,个人身份证的真实性进行验证。对缴存人提供的有关提取资料进行审核,经确认与原件无误后,复印件留存管理中心,原件退还缴存人。3、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者在《申请书》填写提取金额、签名并盖提取审批章。4、审批者将符合提取规定的缴存人信息和其他提取资料在住房公积金业务系统上进行资料录入。不符合提取规定的,审批者应将提取资料退还缴存者,并告知退件原因。5、缴存者凭住房公积金《提取凭证》去提取承办银行办理提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