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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规不仅要求高管有基金从业资格,另外还强调“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 然而,由于合规人才稀缺、风控体系建设成本增加、律师出具法律意见时不够专业等原因,私募合规之路仍面临挑战。 高管兼任风控与投资 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在基金协会已备案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名录中发现,不少私募存在一人兼任“投资与风控”两个角色。 例如宁波一家2011年成立的私募公司,曾发行31只产品,其总经理兼任风控负责人;上海一家在2013年成立的私募,颇具规模,累计发行40只产品,公司CEO也同时是合规负责人。 深圳茶马古道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创始人兼总裁朱思铭向21世纪经济报道记者解释,“在私募备案和引入法律意见书之前,成立一家私募并通过备案发行阳光化私募产品是相对容易的,一些公司实际上的运营、融资、投资、风控人员配备不足,甚至只有1到2人在做。在业绩出众的情况下,投资者一般也不会过多关注风控问题。” 如今,如何解决兼任情况,正是这类私募头疼的问题。 上海一家大型券商负责PB业务的人士透露,公司有私募客户存在“高管风控与投资”兼任的情况,“他们现在正在整改,我们会帮忙查看整改情况。” 他表示,事实上这个要求并不是新要求,只是在过去并没明确。“要看哪些岗位可跟风控重合,譬如可兼任法务、人事,但不能兼任市场、投资、交易业务。” 上海一家营业部总经理则表示,对于准备申请备案的私募,在申请阳光私募登记证明的时候,必须有个高管作为合规风控负责人,且该高管不能同时从事公司投资类相关的业务。 合规人才缺失 上海一家小微私募,其合伙人是公司三款产品的投资经理,他同时是合规负责人。由于出身法律专业,该合伙人在治理公司、搭建风控体系、及时止损上均做到有条不紊。 对于私募监管,他认为应进行分层管理。“国外经验对于不同管理规模的私募,监管程度也不一样。我觉得未来私募行业监管应会出现分层,对于规模小的私募,他们应达到最低监管要求;对于影响力较大的私募,监管对其人员、风控体系应相应加强,形成立体的监管体系。” 对于单独设立合规岗位的问题,他表示,“目前只有大型的私募基金公司有完善的合规体系和架构。风险主要分为公司层面、产品层面和操作层面风险,把这些具体的风险交给一个人或一个部门都是难以完成的,除非这个人既懂法律,又懂基金,还懂运营。这类人才是比较少的。” 朱思铭也表示这类合规人才较为稀缺。“新形势下的合规人才要具备一定的金融、法律的知识和经验,从事过基金内控工作,具备风控体系设计及实施经历,但目前这类人才在私募行业还较为缺乏。” 同时他也指出,成本增加也是个问题。“私募公司中与营收息息相关的部门是投资部门与业务部门,一般来说内控属于私募公司后台范畴,一些私募觉得并没有对风控有着更为深刻的理解,没有把风控放在相对重要的位置。一旦私募的运营成本增加,再遇上目前不乐观的市场环境,会出现不少私募退出行业的情况,但长远来看,准入门槛的提高,私募的洗牌有助于市场规范。”
首先在资产选择上,需要经过初步筛选1、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2、 连续经营2年以上。3、 有必要的组织架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4、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稳定的上下游客户,经营有效益。5、 企业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6、 借款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及设备投资等。7、 企业法人、股东及其他对该企业有控制权的相关人员个人信用状况良好,无违约失信记录。
首先在资产选择上,需要经过初步筛选1、 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且年检合格。2、 连续经营2年以上。3、 有必要的组织架构、经营管理制度和财务制度。4、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合法经营,产品有市场;有稳定的上下游客户,经营有效益。5、 企业信誉良好,具备履行合同偿还债务的能力,无不良信用记录。6、 借款用于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周转及设备投资等。7、 企业法人、股东及其他对该企业有控制权的相关人员个人信用状况良好,无违约失信记录。我们有八层风险防控措施,第一层,现场调查,第二层,风险专家审核、审批,第三层,组织召开贷审会,专家再次找出可疑风险点,进行论证,第四层,企业实物抵押担保,第五层,替提企业投保,受益人是我司,第六层,专业的第三方资产监管公司进行监管,第七层,在投资人看到标的之前,平台再次在进行审核,确保所有手续落实,所有风险排除后,平台才可以上标,展现给投资者。第八层,在标的募集成功后,我们专业的贷后监管人员对企业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