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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问题可能会成为P2P平台投资人判断平台是否合规的一个非常简单的标准,也是很多P2P平台非常关注的问题。根据厦门备案指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本办法实施前设立的网贷机构不符合《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以及本办法规定的,除违法犯罪行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理外,由市金融办要求整改。网贷机构拒不整改、延期整改或整改期满仍不符合有关规定的,市金融办将不予备案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根据上海实施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未取得备案或被注销备案登记,但实际从事网贷业务的,纳入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处理。”我们认为,P2P平台面临后续无法划入合规类,无法进行备案、被划入非法集资工作机制处理以及承担暂行办法行政处罚、甚至承担刑事责任(非法经营罪)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