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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符合其他银行的贷款条件,都是可以贷款的。在银行贷款需要具备的条件有: 1、持有合法的户口簿(不限本市)、身份证或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或合法居留证、护照,在本市购买银行指定发展商的商品房; 2、在银行开立存款专户,存款余额不少于拟购住房款的30%; 3、具有有效的购房合同,协议和其他证明文件; 4、同意以购房合同项下的房屋物业作抵押; 5、愿意履行贷款合同的条款; 6、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需出具及提供的资料: 1、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房屋认购书原件及复印件; 3、首期房款的缴纳原件及复印件; 4、月供款能力证明,包括:个人及家庭收入证明,存单(存折或其他有价证券)等。
如果您在北京,首先您咨询的业务应该可以受理,即以前银行的加按揭业务,虽然目前该业务暂停,但依靠第三方机构可以变通方式后办理大概流程:受理业务--签订合同--银行批贷--提前还款--解除房产原有抵押--办理新银行的抵押登记--放款房产证就是证明房子所属的最好证明。
如果你的房子已还完款是可以的,那你的房照和身份证等资料到银行申请二手房抵押贷款,具体手续和流程银行会告知你的。但是如果你的房子还在还款中的话是不可以的。除非先提前还款解除抵押后再做二手房的抵押贷款的步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