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公积金贷款买房没有第几套房子的要求。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条件有:1. 具有当地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证明的职工;2. 有公积金中心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作为保证人;3. 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且首期付款金额不低于所购住房价值的30%;4. 有较稳定的职业及经济收入,具备相应的贷款偿还能力,个人信用良好;5. 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6. 申请时已连续一年以上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并没有支取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同时无公积金贷款余额。
申请公积金贷款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公积金缴存证明(或住房公积金卡);3、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户口本和婚姻状况证明;4、所在单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一年(含)以上的在职职工,其本人须正常缴存六个月(含)以上,且住房公积金月缴存额达到管委会公布的最低月缴存额;5、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含)内,可以申请购房贷款;6、职工首次及二次申请贷款的,需支付购房款20%(含)以上的首付款;7、具有稳定的经济收入,个人信用良好,具备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