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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个人认为两个方面烤炉,第一:看每个人的承受能力。能10年还就10年还。第二:看个人对资金的利用率高不,比如你的资金留在手里能给你创造更多的价值那完全可以分20年或则30了,自己不做生意,不投资,又有承受能力那完全可以选择早点还完。
结婚后,除非婚前签了协议,不然谁还都是用的夫妻共同财产。但是如果是我,即使都是共同财产,只要房产证上没有我的名字,我都不会拿我手上的现金去还。如果他还房贷有压力,那让他来跟我拿钱就好了呀,我还是愿意偶尔给他一点钱花的。毕竟就算是夫妻,拿人手短这种情况多少也是存在的,我肯定不愿意做这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