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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拨土地上所建的房屋,在办理抵押贷款时,房屋和其所占用的土地依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所规定的地随房走,房随地走原则,是应当可以办理抵押的,而且应当同时办理抵押,不能分开抵押,但是鉴于你所说的土地是划拨土地,虽然可以抵押,但是银行在你偿还不了债务时,对于土地部分是不享有优先受偿权的。
当初在燕郊每平米3000买了两套,跟家里也说了那边能涨,但是叔叔对我家一阵冷嘲热讽,还说了句到时候赔死了别跟他借钱这种话。过了两年,那边的房价大家也知道,涨了六七倍。前年在家里过年,叔叔说我赚了这么多,也让家里沾沾光吧,我问他怎么个沾光法,他说把一套房子按照当初的价格卖给他,他多给我五万块,当时我就给拒绝了,然后你们懂得,被扣了各种帽子,不过无所谓,这种亲戚有一个算一个抬走,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