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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商业性贷款以后,借款人可以到缴存银行申请领取公积金账户上的余额。申请手续一般如下:借款人写书面申请书,交单位审批同意后,带上房产证原件或复印件(需贷款银行盖章确认)、公积金存折或公积金卡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前往缴存银行专窗办理提取就行。从第一次提取开始,以后每半年才可以申请提取一次,直至提取的金额与银行贷款的本息一致。按时缴交公积金,符合公积金贷款要求的借款人如果没有用公积金贷款的,以后再购房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如果是已经办理了公积金贷款的,只要还清贷款后,借款人公积金缴存符合规定(广州市户口需连续足额缴交6个月;外地户口需连续足额缴交12个月),可以多次申请公积金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