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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贷款申请及审核:承办银行受理借款人公积金个贷申请,核验申请资料,并将相关信息录入公积金贷款管理系统,公积金中心在1个工作日完成网上审查确认并反馈审查结果。2、签约及办理相关手续:经审核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的借款人,由承办银行负责办理签约及相关借款手续后,交售房单位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地产交易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3、委贷资金划转审批:公积金中心在收到办妥抵押的相关贷款资料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核验及委贷资金划转工作。4、银行发放贷款:承办银行收到公积金中心划拨的贷款资金后,1-2个工作日内上账并划拨至借款合同指定的账户。
不能使用异地的公积金贷款,但是可以到公积金所在地领取公积金.每年一次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提供材料如下:①住房借款合同原件(首次申请须提供复印件);②借款银行出具的现时贷款余额证明原件;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