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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想多了。抵押物非借款人自身原因产生的贬值,抵押权人有无权力要求补充担保呢?这个首先要看合同约定。即使合同有约定,你也可以抗辩。抗辩思路就不教你了。
首先,房子总价多少,或者预计总价然后,首付款有多少最后,打算商贷还是公积金或者组合贷,这些情况不了解没法说
过户没有意义啊,只要是婚后买的,就算写一个人名字,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除非你过户到别人名下,那需要夫妻双方同意。
善于考虑问题是好滴,有能力贷款买房子,就安心的住了就好了.淡定点,就是要研究的话,请仔细研究你的贷款购房合同,现在一般都是有要求的,抵押物(房产)价值减少到一定程度是需要追加抵押物的.但是如果真的发生那样的情况,按照首付30%,而且一直在还款房价价值要下跌大约40%~50%这个样子,这样的情况发生的话应该是大面积的问题而不是个例了吧,已经是系统性风险问题了.(除非你买房子的时候被坑大了) 到时候银行要那么多房子能干什么?
一般是要先签购房合同,然后再在规定的时间内交首付。他们是不能拿合同区贷款的,因为没有委托,只有你的资料。所以你担心的问题基本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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