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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o公司只需要“最近一年盈利”即可上市,而且对盈利指标也未作出具体的规定,这样的门槛设置可以说是“a股史上最低门槛”了。而这种“最低门槛”设置显然极大地方便了ipo公司的上市,让更多的企业加入到创业板中来。因此,这种“最低门槛”设置充分体现了中国股市为融资服务的宗旨,这是中国股市重视融资功能的一种体现。不过,从投资者角度来说,创业板的投资风险将会因此而增大。基于创业板ipo制度取消了对ipo公司盈利持续增长的要求,而且ipo公司上市仅仅需要“最近一年盈利”,如此一来,新股“变脸”就有可能成为一种常态。此外,值得警惕的是,欺诈上市也有了进一步施展的空间。
根据创业板退市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创业板公司退市的条件包括: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件、净资产为负、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