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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供参考创业板的《上市规则》,发现在退市方面,创业板更加严格。创业板增加了三种退市情形,包括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公司股票连续120个交易日通过交易系统实现的累计成交量低于100万股;净资产为负。创业板直接退市规则 回避三类个股
根据创业板退市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规定,创业板公司退市的条件包括:连续120个交易日累计股票成交量低于100万股、连续20个交易日股权分布或股东人数不符合上市条件、净资产为负、审计报告为否定意见或拒绝表示意见、最近36个月内累计受到交易所公开谴责三次、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每股面值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