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STYLE__}
我国《公司法》规定,公司只有在以下四种情形下才能回购本公司的股份: 1.减少公司注册资本; 2.与持有本公司股份的其他公司合并; 3.将股份奖励给本公司职工; 4.股东因对股东大会作出的合并、分立决议持异议,要求公司收购其股份。
股票回购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公司在股票回购完成后可以将所回购的股票注销。但在绝大多数情况下,公司将回购的股票作为“库藏股”保留,不再属于发行在外的股票,且不参与每股收益的计算和分配。库藏股日后可移作他用,如发行可转换债券、雇员福利计划等,或在需要资金时将其出售。
回购股票是指上市公司利用现金等方式,从股票市场上购回本公司发行在外的一定数额的股票的行为。 股价过低,对公司经营造成严重影响,使人们对公司的信心下降,使消费者对公司产品产生怀疑,削弱公司出售产品、开拓市场的能力。 股票回购常作为一种重要的反收购措施;是改善公司资本结构的一个较好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