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 股的“最后交易日”相当于A 股股权登记日,确定了B 股最后交易日,也就是说明该日是含权息(或含权或含息)股票交易的最后一天,只要在最后交易日收盘止一直拥有B 股者,即可拥有该B 股的送股、配股、派发红利等权利,并能通过B 股的“最后交易日”来确定B 股的“股权登记日”的具体日期。“除权除息日”表示在该日以前买入或持有的B 股投资者,享有送股、转增股、派发现金红利等权利。 股权登记日 根据B 股实行T+3 交收制度,B 股的“股权登记日” 或股权确认日是“最后交易日”后的第三个交易日。直至“股权登记日”这一日为止,B 股投资者的股权登记才告完成,也就意味着B 股股份至股权登记日为止,才真 正划入B 股投资者的名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