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特点 台湾地区融资融券业务发展很快,其业务特点主要有以下几点: 首先,双轨制集中授信模式。这种授信模式相对比较独特,既非日韩的独占式单轨制模式也非完全竞争的市场化模式。其主要特征是证券金融公司除了可以向证券公司授信以外,还可以通过代理或直接向投资者授信。总体来说,台湾地区采用“双轨制”授信模式对活跃早期金融市场融资融券业务有较大帮助,但随着业务发展,“双轨制”授信模式也带来了一些问题,如加剧同业竞争与不公平竞争、产生业务代理风险等。 其次,授信主体的要求比欧美等国家要严格。证券公司从事融资融券必须在净资产、从业时间等方面达到规定条件,而投资主体必须在开立信用账户前提供财务证明并接受授信主体的资格审查。 第三,融资融券交易机制相对灵活。市场监管部门为投资者提供了诸如当日冲销、交易变更等交易工具,进一步促进了市场交易的公平性,为投资者提供了更多风险规避管道。其“以资养券”交易模式进一步提高了市场效率,降低了投资者的交易成本。 最后,融资融券交易的风险管理相对全面。各授信主体不仅对市场总的信用规模进行控制,而且对单个证券融资融券规模、单个客户融资融券规模、授信主体融资融券规模都有严格要求。证券公司还对每个信用账户采取逐日盯市制度来控制信用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