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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上来说金融企业最求的并不是金融风险的最小化,而应该是风险的最优化或是风险的合理化。一是对于企业来说,股东回报是企业的价值所在。而如果根据金融风险最小化的指导原则去经营运作P2P网贷,通过平台过于苛刻的风控体系的资产不论是从其还款能力还是还款意愿上来看无疑是最优质的债权,但是根据风险与收益呈现正比例的基本法则,对于平台来说其利润率较小。二是虽然互联网金融的本质在于金融,但是随着互联网属性的加入,其赢者通吃的马太效应对比于传统金融机构而言将会越加的明显。而对于平台来说,追求风险极小化的风控体系会降低平台交易量和用户数量,而这将使得平台在行业梯队划分的大背景下处于不利位置,毕竟对于P2P网贷的业务流程来说,平台资产端的规模决定资金端的用户数量。三是从所服务的用户群体上来看,以P2P为代表的互联网金融平台服务的是传统金融机构所不愿意服务的长尾市场,如中小微企业以及普通人群的个人消费借款,而从竞争力上来看,双方在高净值人群和长尾市场各有侧重点,对于属于优质债权的高净值客群来说,传统金融机构凭借巨额的储蓄存款、广泛的渠道网点、专属牌照的优势能够高净值人群提供大额、低价、服务周全的金融供给,而这些是P2P平台所不具备的。所以P2P平台在主营业务上更应该专注长尾市场而不是高净值人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