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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挂牌公告,按公告规定的期限将拟出让宗地的交易条件在指定的土地交易场所挂牌公布,接受竟买人的报价申请并更新挂牌价格,根据挂牌期限截止时的出价结果确定土地使用者的行为。
企业国有产权转让首次信息发布时的挂牌价格不得低于备案或者核准的转让标的资产评估结果。如在规定的公告期限内为征集到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可以在低于评估结果90%的乏味内设定新的挂牌价格再次发布《产权转让公告》。如新的挂牌价格低于评估结果的90%,转让方应当重新获得产权转让批准机构后,再发布《产权转让公告》。净资产为负值的挂牌项目,挂牌价格起点不低于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