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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根据2014年《私募股权众筹融资管理办法(试行)》中, 第十六条【备案文件】股权众筹平台应当在设立后5个工作日内向证券业协会申请备案,并报送下列文件: (一)股权众筹平台备案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 (四)互联网平台的ICP备案证明复印件; (五)股权众筹平台的组织架构、人员配置及专业人员资质证明; (六)股权众筹平台的业务管理制度; (七)股权众筹平台关于投资者保护、资金监督、信息安全、防范欺诈和利益冲突、风险管理及投资者纠纷处理等内部控制制度; (八)证券业协会要求的其他材料。
股权众筹平台应当在设立后5个工作日内向证券业协会申请备案,并报送下列文件: (一)股权众筹平台备案申请表;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验资报告; (四)互联网平台的ICP备案证明复印件; (五)股权众筹平台的组织架构、人员配置及专业人员资质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