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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监高减持股份的约束机制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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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是三个月内只能卖出股份总数的1%。这个规定然并卵
就是减持前要公告和 减持有限制条件!
公司法142条规定,董监高每年转让股份数不超过在其名下股份总数的25%.其名下股份总数”说的很明确,就是没有区分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
“董监高”持有的股票一次性卖出不得超过25%,这是证券法的规定,若违反将受到一定的制裁,并没收多余的获利。
您好!3个内通过集合况价抛售不得超过1%,并需提前15个交易日披露减持计划,希望对您有所帮助,祝您投资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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