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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期货自然人投资者适当性综合评估满分为100分,其中基本情况、相关投资经历、财务状况、诚信状况的分值上限分别为15分、20分、50分、15分,其主要内容和要求包括:1.个人基本情况包括年龄和学历两个方面,其中年龄在22-60(含)之间的取本项最高分,学历在硕士及以上的取本项最高分;2.个人投资经历包括近三年内的期货交易经历或金融现货(股票、债券或者外汇等)交易经历两个方面,评估分值上限分别为20分与10分,两项评分较高者为投资经历得分;3.个人财务状况可以从投资者本人的金融类资产或者年收入等方面进行评估,分值上限为50分。投资者可以提供近一个月内的金融类资产证明或者年收入证明文件作为财务状况证明。投资者同时提供两类证明文件的,取其最高得分作为投资者财务状况评估得分。4.个人诚信状况可由期货公司会员通过中国期货业协会的投资者信用风险数据库查询,或者由投资者提供近两个月内的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个人信用报告或者其他信用证明文件作为诚信状况的评估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