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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2016年私募基金新规定如下:一.取消基金管理人“登记证明”改为“登记公示”。二.基金产品不及时备案,管理人登记会被注销。三.不及时向协会信息报送,会遭受基金产品暂停备案,或列入异常机构名单,甚至管理人不予登记。四.不及时提交经过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会被暂定基金产品备案,列入异常机构名单,甚至不予登记。五.基金管理人登记或重大事项变更,需要提交律师事务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六.未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人员不得担任基金管理人的法定代表人\执行事务合伙人(委派代表)、合规\风控负责人。七.各类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合规\风控负责人不得从事投资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