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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试行)》第二十三条的规定:“股票质押回购的标的证券为深交所上市交易的A股股票或其他经深交所和中国结算认可的证券”;《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会员业务指南》第四章第一项明确:“股票质押回购的标的证券为本所上市交易、挂牌的A股股票、基金,及债券等固定收益类证券。B股股票、暂停上市的A股股票、进入退市整理期的A股股票、没有完成股改的非流通股股票、股权激励限售股、中小企业私募债券暂不纳入标的证券范围”。足不出户,开户,方便快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