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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并购主要呈现以下特点:(1)并购交易发起主体上,政府主导与企业自主行为相结合在我国上市公司并购历史上相当长的一个时期内,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的并购都是由政府行政推动,并与上市公司实际情况相结合。(2)并购动机上,非市场化并购与市场化并购并存由于历史等多方面的原因,我国部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存在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问题,为增强上市公司独立性,保护中小股东利益,很多上市国企通过整体上市的方式解决了历史上的同业竞争与关联交易问题。另外,部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由于管理水平不高,管理效率低下,生产经营状况欠佳,常年出现巨额亏损,处于退市边缘,部分国有控股上市公司通过并购的方式得以保留了上市资格。但是,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公司治理结构和制度的不断健全,国企通过市场化并购的方式实现资源优化整合,增强协同效应,从而实现做大做强战略的案例逐年增多。(3)并购方式上,资产行政划拨与多种资本交易方式并存我国很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并购是通过资产行政划拨的方式完成的。随着改革的深入和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完善,融资手段日趋多样,证券市场规模不断扩大,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并购的方式和手段也更加灵活多样,通过借壳上市、增资扩股、股权置换、整体上市、吸收合并等多种资本交易方式进行的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并购也日趋增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