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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集资类型的股权投资主要有以下特征:1.投资主体不特定:私募股权投资只能面向特定对象,而且有人数限制(股份公司制股权基金不超过200人,合伙制和有限责任公司制股权基金不超过50人),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涉及人数众多通常就会涉嫌非法集资。2.私募股权公开吸引投资:私募股权投资只能以非公开方式进行,通常由基金管理人私下与投资者进行协商。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传销等方式进行公开宣传,以吸收公众资金,涉嫌非法集资。3.承诺回报快:私募股权投资通常是长期持有一个公司的股票或长期的投资一个公司,属于长线投资方式,投资期限一般为5~7年;非法集资一般承诺投资期限较短,通常以月、季、半年、一年或两年为期来承诺回报,即投资时间短、回报快。4.承诺高回报:按照法律规定,私募股权投资不得承诺保本或固定回报;非法集资通常以高息、返点等作为诱饵,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或给予固定的回报。5.虚构项目:涉及非法集资的项目管理人虚构项目,搞庞氏骗局和自融,或者实际投资过程中明股实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