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不再采用人工受理方式 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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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这个是新贵对于大股东减持的权限,欢迎垂询
您好,有,最新规定是“要求大股东在3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受让方比例参考上面的规定。价格没有具体规定,这个是市场行为。对于受让方抛售,交易所称“对大宗交易买入方的后续卖出行为
你好,这是新规要求,希望能帮到,望采纳
自2017年7月31日起,上市公司股东根据《实施细则》第五条规定,通过大宗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采用协议大宗交易方式,并应当将受减持规定限制的股份与不受减持规定限制的股份分别申报卖出。股份减持方和受让方均应当知晓并承诺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本所有关股份减持的相关规定。
您好,这是说明以后减持不再是人工了,说明以后是受到限制的,可以多了解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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