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STYLE__}
上市公司进行增发,须按照以下规则确定价格L1、第一类是公开增发,“发行价格应不低于公告招股意向书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或前1个交易日的均价。”注意这个规定最后部分是一个“或”字。2、第二类是定向增发,“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百分之90”。《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进一步规定,上述“基准日”可以是董事会决议公告日、股东大会决议公告日、发行期首日。另外,必须注意,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并不是把每天的收盘价加起来除以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