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了回购的计息方式。将回购计息天数从现行回购期限的名义天数修改为资金实际占款天数,同时将全年计息天数从360天改为365天;修改了回购收盘价的计算方式。上交所回购收盘价将由现在的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改为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小时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含最后一笔交易)。
国债逆回购5月22日起执行新规将带来哪些影响?经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对《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规则》(以下简称《交易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债券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中涉及债券质押式回购交易的若干条款进行了修改。 核心内容大致包括三方面: 1、修改质押式回购计息规则,计息天数从回购期限的名义天数修改为资金实际占款天数,以消除名义计息天数规则下由于周末和节假日因素导致的回购利率大幅波动; 2、将全年计息天数从360天改为365天; 3、修改质押式回购收盘价计算方法,由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分钟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修改为当日最后一笔交易前一小时所有交易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以提高回购收盘价稳定性。 新规在今年5月22日起执行后,行业人士普遍认为,交易所债券回购利率的节假日效应将消失。而且随着交易所进一步优化质押式回购投资者结构,回购市场大幅跳动的局面将渐渐成为历史。 影响一 节假日效应将消失 沪深交易所表示,修改质押式回购计息规则,计息天数从回购期限的名义天数修改为资金实际占款天数,目的是消除名义计息天数规则下,由于周末和节假日因素导致的回购利率大幅波动。 回购计息方式修改施行之后,各品种的回购报价利率将代表回购资金实际占用期间的平均年化利率,节假日因素不会对回购利率揭示产生影响。例如,假设当前市场利率水平为3%,市场参与者报价3%,周四隔夜品种回购资金实际占款天数为3天,回购利息为3%3/365。 新规下的购回价:购回价=100元+年收益率100元实际占款天数/365 旧规下的购回价:购回价=100元+年收益率100元回购天数/360(深交所为365) 以1天期债券回购业务为例,周四借入资金的机构原来仅需支付1天的利息,现在要支付包括周六和周日在内的3天利息,在不考虑上交所计息天数变化的背景下,这无疑将机构在周四借入资金的成本提高了200%,机构借入资金的意愿将大幅下降。 而对于融出资金的投资者,收取利息的天数由1天变成3天,融出资金的积极性将大幅提升。 总之,本次交易所债券回购业务规则的修订,就是打压了不实需求,增加了有效供给,周四1天期回购利率必将大幅下降。其余期限和其余节假日前的回购业务利率变动,可以此类推。市场参与者在报价时将无须再考虑资金实际占用天数对回购利率的影响,同时也需要调整原有的回购利率报价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