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STYLE__}
黄金期权又称黄金选择权,是指在指定的日期到来之前,黄金持有人所享有的依照事先约定的价格买进或者卖出商品或期货的权利,而不是义务。对于期权的买方(期权的持有者)来说,购买期权并没有立即得到商品,而是购买到一种权利,这种权剩使他可以在合同到期日前的时期内以有利的价格购买或者出售一定数量商品或者期货,也可以在价格不利的情况下自动放弃这种权利。 黄金期权合约通常是在交易所内像期货合约一样被投资者买来卖去的(有时,也在场外交易)•所以•对于黄金投资者来说,它也是一个投资工具,而且,由于它的独特性,相比于黄金的其他投资工具•它的性能更优越。1.交易标的。主要指交易黄金的成色与单位,如成色为995的黄金,每手100盎司。 2.当事人。包括期权的购买方与出售方,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一般不进入合约。 3.权利金。期权买方支付给期权卖方以换取期权的费用。权利金是期权合约中唯一变化的量,其大小受很多因素的制约。就黄金来看,其价格大小受该合约收交易量、整个市场买卖成交量、黄金自身价格走势及合约有效期等多种因素影响。 4.约定价格。指买卖双方依据规定买卖商品的价格。约定价格通常由交易所规定。约定价格又称“敲定价格”、“协定价格’或“履约价格”。 5.通知日。指期权买方在决定履行期权合同时,应在到期日前预先通知期权卖方,以便卖方能有充分时间做好履约准备。 6.到期日。指期权合约双方当事入预先订立的期权买方可以行使期权的最终有效期。 7.停板额。指期权合约每日价格波动幅度与上一交易日价格的限度。 8.合约月份。买卖双方交付、接受实物以履行合约的月份。 9.交易时间。指每天买卖期权合约的规定时间。更多的详细的点击头像交流哦我司为你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