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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公司法》第107条规定,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代理人应当向公司提交股东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表决权。一般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者,不论是否是本公司的股东,均可接受股东的委托作为代理人,
你好,《公司法》第44条规定,“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第49条规定,“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会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第56条规定,“监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外,由公司章程规定。”然而,《公司法》并未对股东、董事及监事是否可以委托他人代为参加相应会议做出专门规定。可见,基于有限公司人合性的特点,《公司法》从立法角度而言对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委托他人参加相关会议的事项主要通过公司章程进行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