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市公司章程中增加利润分配以及未来三年现金股利分红计划,对投资者及证券市场有何现实意义?
上市公司制订和发布其持续稳定的现金分红计划,可以为投资者提供较明确的盈利预期和现金分红预期,有助投资者合理规划理财,促进市场培育稳健型投资者,引导长期资金入市。在成熟市场,存在着一批坚持多年持续稳定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如美国的通用电气持续高水平分红超过一百年,香港股市的汇丰银行长期高水平持续分红,等等,投资这类股票的投资者可以根据其公布的现金分红计划大概估计年度或未来几年可获得的现金分红数量,从而据此可以建立起相应的股票投资规划,决策买哪些股票、以什么价格买入、持有多长时间等来获得预期的相对稳定的投资回报。这样的投资有助于市场培育更多以获取较稳定收益的稳健型股票投资者,减少以追逐资本利得为目的的短期炒作倾向。
你好,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是实现投资者投资回报的重要形式,对于培育资本市场长期投资理念,增强资本市场的吸引力和活力,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为了引导和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现就有关事项决定如下:一、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第一百五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注释:公司应当在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政策,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二、在《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项增加规定:“上市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三、将《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八条第(五)项“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20%”修改为:“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四、将《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05年修订)》第三十七条修改为:“上市公司应披露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对于本报告期内盈利但未提出现金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司,应详细说明未分红的原因、未用于分红的资金留存公司的用途。公司还应披露现金分红政策在本报告期的执行情况。同时应当以列表方式明确披露公司前三年现金分红的数额、与净利润的比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