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股市近几年的波动幅度确实很大,大涨之后又大落,就最近两年来看,由于持续下跌,投资者亏损面较大,特别是中小投资者普遍没有赚钱。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很复杂,最根本性的原因是当前我国的资本市场结构还不够合理,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没有充分发挥,市场约束机制不强,市场运行的体制和机制还存在不少问题。 比如,目前市场各方密切关注的发行体制改革、上市公司分红和退市制度的完善,以及建立投资者适当性制度等都非常关键。市场存在的“新股热”、新股发行“三高”、“恶炒ST股”、“恶炒小盘股”等现象都与上述制度安排和监管操作方面的问题有关,这些问题的存在极大地损害了广大投资者的利益。对此,监管部门高度重视,正在积极研究解决办法。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离不开投资者的参与,离不开良好的投资理念。成熟理性的投资者群体是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基石,也是资本市场安全运行和功能发挥的基本保障。当前市场存在的一些不理性的投资观念和行为,还没有引起广大投资者的足够重视。比如有的投资者不认真研读招股说明书、公司基本面等信息,盲目热衷于“打新”“炒新”,结果遭受很大损失。据上交所2010年以来的统计显示,沪市新股上市首日涨幅逐年减小,新股上市后短期内股价跌幅超过大盘。新股上市后30个交易日至70个交易日期间,剔除上证综指涨跌幅影响,股价较首日收盘价的跌幅从6.51%扩大至10.65%。在参与买入的账户中,99.7%是个人账户,且首日买入者多为博取短期收益,这种“追涨”行为加剧了新股炒作,尤其在个股大幅上涨后,追高买入的账户中高达94.7%的亏损。 深交所的统计数据显示了同样的结果。新股上市首日买入者主要是个人,10个交易日后超过六成亏损。以创业板为例,2009年10月底至2011年10月底,上市首日个人投资者买入金额占比高达95.06%,其中10万元以下个人投资者买入金额占比为22.77%,100万元以下个人投资者买入金额占比为62.48%;首日买入的个人投资者10个交易日后亏损比例为64.25%,其中10万元以下个人投资者亏损比例为64.62%,100万元以下个人投资者亏损比例为63.63%。从这些数字看到,大部分投资者的损失是显而易见的。 面对市场快速发展的局面,我们深切感受到,如果广大投资者能够认真研究公司的基本面,潜心寻找具有发展潜力的股票,不盲目追新、跟风、炒作概念,股市结构就会好转,市场秩序就会好转,投资价值就会提升,就会让参与市场的各方共同获益。因此,培育健康成熟的投资文化,是当前服务投资者的重要内容,只有这方面根本改变了,才能真正建立起具有吸引力的、功能完善的市场,增强各方参与者的信心,才能真正把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落到实处。
你好,明确最近三年分红不少于年均可分配利润30%为引导和规范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培育长期投资理念,增强资本市场的吸引力和活力,促进资本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中国证监会今天在网上就起草的《关于修改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进行为期一周的公开征求意见。该决定明确规定上市公司“最近三年以现金或股票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这较之以前规定的“百分之二十”有了大幅的提高。决定对之前发布的上市公司规章中涉及上市公司分红的条款予以了重新修订,共有六项内容。一是在《上市公司章程指引(2006年修订)》第一百五十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二款:“注释:公司应当在章程中明确现金分红政策,规定公司利润分配中现金分红占当期实现利润的百分比,现金分红的条件、时机、金额或者比例,与公司长期财务规划的关系等内容。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定性,保持公司长期持续稳定发展。”二是在《关于加强社会公众股股东权益保护的若干规定》第四条第(一)项增加规定:“上市公司可以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在2011年度报告披露期间,深交所就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对公司章程中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条款进行审视,如果公司章程未对利润分配形式、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未分配利润的使用原则等具体政策予以明确的,应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并提交201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同时,要求创业板上市公司在2011年度报告中披露现金分红政策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包括分红的决策机制是否完备、调整现金分红政策的条件和程序是否合规和透明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