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_STYLE__}
中小板上市公司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出现哪些情形时,需通知上市公司并公告?
相关股东持有、控制的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或者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相关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股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已发生或者拟发生较大变化;相关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或者债务重组;
(一)相关股东持有、控制的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司法拍卖、托管或者设定信托或者被依法限制表决权;(二)相关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进入破产、清算等状态;(三)相关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持股或者控制公司的情况已发生或者拟发生较大变化;(四)相关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拟对公司进行重大资产或者债务重组;(五)本所认定的其他情形。上述情形出现重大变化或者进展的,相关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应当及时通知公司、向本所报告并予以披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