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立董事应当对下述公司重大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1)提名、任免董事; (2)聘任、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4)关联交易(含公司向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企业提供资金); (5)变更募集资金用途; (6)《创业板上市规则》第9.11条规定的对外担保事项; (7)股权激励计划; (8)独立董事认为有可能损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事项; (9)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独立董事发表的独立意见类型包括同意、保留意见及其理由、反对意见及其理由和无法发表意见及其障碍,所发表的意见应明确、清楚。
你好,:目前主要是证监会发布的《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全文:为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治理结构,促进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现就上市公司建立独立的外部董事(以下简称独立董事)制度提出以下指导意见:一、上市公司应当建立独立董事